
-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新人快速離職真的有黑名單?
各位前輩好,日前先後參加了A、B兩間公司面試,規模較小的A公司在面試當場就直接表達錄取,但由於個人仍有其他面試安排,因此詢問能否給予考慮期,雙方便約定好回覆時限,正好是B公司的面試隔天;B公司人資在面試結束時,臨時告知還有二階面試,我便表明近來有其他offer正在評比,如果方便的話希望能儘速收到後續通知。
時至A公司約定時限當天、B公司皆無消息,因此便向A公司表明到職意願,A公司收到回覆後表示將於2天後聯繫報到事項;但後續A公司並無如期寄發錄取通知、一再延宕約定時限;最後反而是先收到B公司通知二階面試,由於A公司仍存在不確定性、便先回覆參加二階意願;約莫一小時後終於收到A公司報到聯繫信函,並非再次確定到職意願、也無要求簽署到職同意書等資料,而是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準備印製名片。
從狀況上來說,基本上已經拍板要去A公司了,但參加完B公司二階面試後,對方長官也表達高度興趣、甚至提出到職邀請,雖然還未收到正式錄取通知,但基本應該是肯定錄取。
老實說真的很掙扎,心裡其實更偏向B公司,但同時也很擔心A公司在面試時提出「錄取不報到會拉黑名單」的警告,目前唯一想到的解套是如期到A公司報到入職、確定公司狀況真的不合預期、快速離職轉進B公司。想請問各位前輩、面對這樣的狀況該如何解?所謂「黑名單」究竟有何嚴重性呢?

您好,對於多個 offer接受或拒絕時機的拿捏的確是很燒腦的問題,希望從以下幾個角度的思考能協助您做出最有利的決定:
1. 職涯發展:哪間公司有更多職涯發展空間?A公司規模較小,相較於B公司的起薪及調薪空間、員工福利、工作內容挑戰性、未來晉升機會…等因素考量,何者對您的職涯發展更有利?
2. 企業誠信:A公司一再延宕錄取通知發送時間,且在未完成正式報到手續之前(如簽署聘僱合約書、繳交學歷文件等)就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準備印製名片,不但不符合一般公司作業流程,也感覺是要埋下「已投入招募成本」的理由,對您未如期報到進行求償。而既然您對 B公司較有興趣,對方也已經提出提出口頭到職邀請,建議請 B公司盡快提供正式聘僱通知書,不但可以驗證 B公司是否認真想錄取您,您也不需要承擔先到A公司報到後再快速離職的抓馬。
3. 「黑名單」警告:這部分應該分「報到前」和「報到後」兩個階段來看,既然您目前尚未簽署A公司到職同意書,也認為 B公司 offer十拿九穩,最好盡快跟 A公司告知不會前往報到,而若您還是決定先到 A公司報到避免爭議,按照勞基法,在三個月試用期內當天提離職,當天就可以走人。
個人認為對於A公司的「黑名單」警告毋須過度擔憂,而且這種都還沒到職就下馬威恐嚇的公司也不會是值得您效力的雇主。人生是您的,您有權選擇最適合您的工作環境,而不是被壓力或恐懼驅動決策。
希望對您有幫助,也祝福您拿到心儀的 offer!
您好,
回答您的問題
Q: 請問各位前輩、面對這樣的狀況該如何解?
-->
請速速把B公司的offer、報價、報到通知催出來,催出來之後,再去回絕A公司,避免太早回絕A,B公司有變數就糗了。
市場上好用又靠普、有經驗的候選人就這麼多,這是稀有的資源,人才大家搶,這本來就是合理的事實,一點都不稀奇。
您如果早幾個禮拜來問,我就會建議您,一定要讓A、B兩家公司知道 您對它們更有興趣,而且手上有其他面試在進行,希望能盡速安排面試,趕快知道結果,這也是很常見合理的要求。
盡一切力量讓兩家的面試進度差不多,發offer決定的時間也差不多,進度掌握得好就不會遇到現在這種狀況。
Q : 所謂「黑名單」究竟有何嚴重性呢?
-->
個人是覺得不太嚴重啦~
這世界上不是只有3家公司,少一家就差很多,尤其如果對方規模不大,不是龍頭企業的話,真的影響不大耶~ 你這次就已經拒絕A公司了,未來3-5-10年你有更好發展之後,還想回A公司的機率有多高?!
個人認為報到之後,都已經做新人訓練3-6個月,公司已經花資源時間在你身上之後才草率離職更夭壽,我會建議先拿下B公司,在跟A公司請辭,不要拖拖拉拉在A公司身上浪費時間比較好。
我沒有聽過因為拒絕offer就被封殺的狀況,反而比較常聽到 同一家公司 A部門拒絕你,B部門又請你去面試,或者同一家公司在不同時間點請同一個候選人去面試。
被封殺通常是 做人處事上有很大的問題,甚至是誠信正直等底層問題才被會被附註永不錄用。
退一百萬步,假設去了B公司,而因此在A公司被封殺,這麼小鼻子小眼睛還很閒把力氣花在這種小事的公司,真的不去也好。
以上,個人經驗提供您參考
恭喜您拿到多個offer, 有這麼幸福的煩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