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2022/1/14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31-35歲

主管資遣我但卻給我5天帶薪謀職假,我該相信嗎?

我最近剛換新工作在某傳產擔任行銷,約莫三個多月
這周在跟主管討論某個專案時,因為主管不認同我的想法
加上一直以來溝通上的問題,主管突然就叫我做到這禮拜就好
我當下很錯愕,而且也快過年了可以這樣叫人說走就走嗎

但我也不想跟主管爭辯 只跟他說那我要選擇非自願離職
主管當下當然又講一些 被資遣會對我之後求職很不好之類的
勸我自己離職會比較好看
但已經將近過年,沒有年終就算了
加上現在又疫情爆發 我總要拿到資遣費,短時間才不會斷炊

因為資遣需要有十天預告期的關係
所以我就延期做到下周,這幾天也很積極的找工作
本來想說下周如果有面試機會就請謀職假
殊不知我主管剛剛跟我說,沒關係你下週五天都可以請謀職假
而且還不扣薪,但我查了勞基法一周最多只有兩天帶薪謀職假
我突然很疑惑,我主管是認真的嗎?
還是想讓我又背上曠職的惡名呢?

請求各位前輩給焦慮的我建議,萬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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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7

公司可以給優於法令的帶薪謀職假是沒有問題的,但看來應該是主管看個案特例給予。建議取得主管或HR的email或同意文件,且確認可請假的假別也是帶薪的謀職假,這兩點都有確認清楚的話,應該就不用太擔心了!祝福您順利找到新的工作!

2人拍手・

您好,很多公司都有資遣後多給員工假的案例,故不必多擔心,若您不放心可以先填寫好謀職假的假單請主管簽核,並且確認非自願離職書的離職日期是否為與公司約定的日期,以上建議希望能解決您的擔憂。

1人拍手・

先確定是不是被資遣,是的話,那主管說幾天就幾天。

1人拍手・

但我也不想跟主管爭辯 只跟他說那我要選擇非自願離職
主管當下當然又講一些 被資遣會對我之後求職很不好之類的
勸我自己離職會比較好看

您好! 客觀角度再看這件事 一個3月工作,通常在履歷上不會填寫(我會當他就是份打工),再來疫情期間倒閉,被資遣前例其實還滿多,真不必太過擔心。

殊不知我主管剛剛跟我說,沒關係你下週五天都可以請謀職假
而且還不扣薪,但我查了勞基法一周最多只有兩天帶薪謀職假

第 16 條
雇主依第十一條或第十三條但書規定終止勞動契約者,其預告期間依左列
各款之規定:
一、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
二、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於二十日前預告之。
三、繼續工作三年以上者,於三十日前預告之。
勞工於接到前項預告後,為另謀工作得於工作時間請假外出。其請假時數
,每星期不得超過二日之工作時間,請假期間之工資照給。

建議一切照法規來,其原因勞基是保障勞工最低權益,萬一變卦你至少站得住腳,不然你就是要有音檔證明是誰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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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沒那麼複雜, 就是依法律和公司規定,
如果主管說的跟規定不一樣, 請他發個mail,
然後你找HR核實一下就好了
被資遣會找不到工作是騙人的, 除非你找的剛好是跟你主管很熟的公司,
但這機率很小,
他應該是在想用方法讓你走但不要給他製造問題,
所以如果你能配合他, 然後他也白紙黑字同意你休假又支薪,
只要HR也知情 (一樣要白紙黑字), 倒是無需擔心,
我自己放過2個月的有薪假, 一樣也是照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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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 謀職假一週最多兩天,既然是有薪假,若是超出兩天部分建議您跟公司協商看請假的名目是什麼,盡量留e-mail或訊息保障自己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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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2則回覆

您好,前面前輩已經回覆,如果主管要求你離職,請務必保留主管要求並與HR確認非自願離職流程皆已完備。
至於兩天或五天帶薪休假,除了主管要求外也需通知第三方(即HR)並留下書面紀錄為妥(如信件)
另外為了保障你的權益,從被通知非自願離職到各項權利義務的確認,都建議將你的私人信箱放在副本收件人,以避免你的信箱突然被關閉來不及進行證據保存(但千萬不要擅自帶走工作上的檔案以避免落人口實)。
補充說明如上,祝新工作求職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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