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2/21 2:39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31-35歲

公司堅持是承攬,但要求卻跟雇傭差不多該如何爭取是好?

1.目前是在foodpanda跑外送工作中
2.公司要求必須要穿制服或安全帽,並且使用公司指定保溫箱,要不然就會扣錢
3.送餐流程也是有SOP,遇到問題說要我們自己聯繫客服幫我們處理,但整套流程也是照公司要求的方式走,送餐過程出現問題公司也會打電話來進行督導。
4.司機工作時需要被督導、管理、指派訂單工作(雖然可以拒絕,但是有懲罰)扣接單率,外送訂單未達指定接單率>扣錢
5.正常來說承攬人可以自由決定工作地點、時間、方式與內容,具備高度自主性,但公司限制我們只能在所選的區域進行工作,轉換區域是需要跟公司申請並且通過才可以=受限制,時間方面我們可以自己選這沒問題,方式與內容則是依照公司的接單流程,這也是受限制。
6.我覺得從人格從屬性,組織從屬性,經濟從屬性來看,至少我們應該是符合人格從屬性、組織從屬性,我是認為公司應該要把我們變成雇傭關係給予勞健保才對,請問各位大大有其他見解或是建議可以協助我的嗎,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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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6

您好
現今社會的變遷 ,已經產生很多新的行業和服務機制 ,而相關勞動法規本來就沒辦法做到每個行業都適用 ,就像一件衣服不可能大人 /小孩 /男生 /女生...,通通都可以穿 ,如果你對法規有相關疑問 ,建議你可以到各縣市政府勞工局相關窗口提問 ,現在也有免費的法律諮詢 ,因現在也有很多針對特別的行業別會有很多解釋 ,例如之前南山人壽的業務員也是承攬制 ,也有很多相關解釋說明 ,相信你可以獲得解決你問題的答案 ,最後 ,工作是自己的選擇 ,如果你真的不開心 ,覺得不合理 ,現在很多其他行業都很缺人 ,良禽擇木而棲 ,你會找到屬於你的職場 ,而且很差的公司也一定會被唾棄和淘汰 ,以上希望有回答到你的問題 ,也希望你能不吝給予肯定 ,祝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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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時代在改變,工作的性質和方式也在改變,這種零工經濟的狀況本來就不容易以單純承攬或雇傭的二分法去解釋,更多的還是政府與企業間的協調,工作是每個人的選擇,也是一種生活方式,如果現在的生活對你來說可以接受,就別想太多,每個職業有每個職業的優缺點,選擇自己想要的就好。

您好
如果您真的這麼在乎勞健保,雇用關係...我建議您去找一般的物流業。
一般的物流士就是雇用關係。也有特休;年終獎金....

人的一生很珍貴,別把力氣花在我們無法改變的事情上面
只會讓自己越做越不開心~

做讓自己開心、做得好,才會有熱情的工作很重要

以上淺見,提供您做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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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問題概述:提問者描述在從事foodpanda外送工作時,公司要求與承攬人的自由度不符,類似雇傭關係,詢問應如何應對。
2 首先,您應該仔細閱讀您與foodpanda公司之間的合約,確定自己的權利和義務。如果公司要求不合理,您可以提出討論或要求修改合約。
3 然後,請評估是否有組織起來與其他外送員一同爭取權益的可能性。團結力量大,透過集體行動可能更有機會改善工作條件。
4 同時,您可以向相關的勞工團體或法律專家尋求建議,了解您的權利和應對策略。他們可能能夠提供更具體的指導和支援。
5 此外,嘗試與公司進行開放、建設性的溝通,提出您的疑慮和建議。有時候,公司可能願意調整政策以提高員工滿意度。
6 最後,如果您認為公司的要求嚴重違反您的權利,您可以考慮尋找其他工作機會,以避免長期受到不公平待遇的困擾。比較ubereats條件。
7 祝福您能夠找到最適合您的解決方案,獲得更好的工作環境和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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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是第一個疑惑的人。現在外送平台和勞動部之間為了你這個問題爭論中。

Uber和Foodpanda都認為這是承攬,原因很簡單:自由工時,自由接案。如果是僱傭,應該有固定上班時間,叫你送你就送不能拒絕,而且送再多可能也是死薪水。

勞動部及若干行政法院判決的認定跟你類似:外送員與業主之間的關係為僱傭,主要理由大概基於「業者要求外送員在服務期間穿著制服、使用制式品牌圖樣保溫箱、也要在車身貼上公司logo貼紙」、「外送員隔天若無法上工,須24小時前回報公司」等事項,所以勞動部及行政法院認定外送員與業者間具備「組織上管理性、從屬性」,因此符合僱傭關係要件。

但外送平台業者也有因應策略,例如他們不再限制外送員一定要穿制服、也允許外送員可以同時多家平台接單,甚至連給付外送員報酬方式都一併調整,試圖降低外送員對於平台業者的從屬性,以便更趨近於承攬關係。

以前勞動部抓到的「假承攬,真僱傭」通常具備「固定上班時間」和「固定上班地點」。你這個要在指定的地區外送,實在離固定上班地點還有距離,而你上班時間自由,而且接單越多賺得越多。「組織從屬性」有一項要素是「與同僚間居於分工合作狀態」,所以你要把外送定義為僱傭關係挺困難。

不過問題是勞動部目前還沒有打算強制外送平台把司機改成僱傭。主要是因為現行模式仍然利大於弊,而且勞動部還在摸索管理的方法,必要時制定新法律。短期內外送員到底是承攬還是僱傭可能無解。

Hi 您好!

感謝指定回答的機會。同時也建議您可以參考線上前輩的分享,激盪您更多想法。
拜讀完您的敘述與訴求後,容我提供一些建議如下
1.台灣的職場環境,對比於我歷練過的外商、本土,甚至是大陸地區,都是相對好的。
2.所謂的好,就是勞工都可以在清楚且接受勞雇條件之前,想清楚再決定是否投入。
3.建議您可以再一次的瀏覽聘雇合約,合約上有提到的白紙黑字,一定要堅持住並適時地向上反映。反之,若沒提到的,資方確實沒有違約,只能做到盡力思考修正。
4. 在不違反勞雇合約之下,若您工作仍不順心,可以嘗試轉換一下。
以上淺見供您參考,祝福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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