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違約問題,是否提前離職?
因在試用期時公司表示需要相關專業技能,需參加公司外部課程且綁約一年。
原以為課程內容會與自身專業技能不相同,結訓後其實大同小異,在職幾個月後職場環境及工作內容不符期望,工作期間常態覺得有些浪費時間。
目前正在考慮是否提前離職,須繳交外訓課程的費用回公司,但不知下任公司是否會在意這部分的問題。
首先感謝幾位前輩回覆,有幾位前輩可能有些誤解,並不是認為不用付外訓課程的費用,而是擔心是否對於尋找下份工作時會有影響,以及差三至四個月就滿一年,但是職場環境及工作不符,實在難說服自己堅持下去。
1 因在試用期時公司表示需要相關專業技能,需參加公司外部課程且綁約一年,但工作內容實在不符合自身期望,工作期間越做越覺得浪費時間。目前正在考慮是否該提前離職,但須繳交外訓課程的費用回公司,且不知下任公司是否會在意這部分的問題。
2 您的問題不在下任公司,而在自己對專業的看法。
3 下任公司是否會在意這部分的問題,不提下任公司知道的機會低。
4 需要相關專業技能,需參加公司外部課程且綁約一年,您都同意,才會參加公司外部課程,而且也完訓,學到課程的專業。
5 學到課程的專業,才想說,繳交外訓課程的費用,帶著課程的專業,跳到下任公司。
6 倘若可能,您已參加公司外部課程,工作一年,之後,自由之身,要去要留都主動,而且沒有繳交外訓課程的費用回公司的問題。
7 職涯很長,40年,下任公司沒問題,不代表小瑕疵,在哪天被提起。
8 祝福您。
您好,
照著合約走,費用補給公司,這是公平的,也是互相簽約的目的,而且合約也是互相保密的個資,應該不存在下個公司在意的問題,加油?!
您好,
有合約在身想提前離職,雙方就要履行合約內容,您必須支付外訓費用,這很合理,對雙方來說,都不會繼續浪費時間,所以不用勉強自己撐到滿一年。
對於下一份工作的求職,其實不用刻意提到 "違約",把此事視為不適應工作環境,或者與期待不符就可以,盡量不要批評現職公司,這樣就可以。
以上意見提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