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2022/7/14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違約問題,是否提前離職?

因在試用期時公司表示需要相關專業技能,需參加公司外部課程且綁約一年。
原以為課程內容會與自身專業技能不相同,結訓後其實大同小異,在職幾個月後職場環境及工作內容不符期望,工作期間常態覺得有些浪費時間。

目前正在考慮是否提前離職,須繳交外訓課程的費用回公司,但不知下任公司是否會在意這部分的問題。

首先感謝幾位前輩回覆,有幾位前輩可能有些誤解,並不是認為不用付外訓課程的費用,而是擔心是否對於尋找下份工作時會有影響,以及差三至四個月就滿一年,但是職場環境及工作不符,實在難說服自己堅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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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因在試用期時公司表示需要相關專業技能,需參加公司外部課程且綁約一年,但工作內容實在不符合自身期望,工作期間越做越覺得浪費時間。目前正在考慮是否該提前離職,但須繳交外訓課程的費用回公司,且不知下任公司是否會在意這部分的問題。
2 您的問題不在下任公司,而在自己對專業的看法。
3 下任公司是否會在意這部分的問題,不提下任公司知道的機會低。
4 需要相關專業技能,需參加公司外部課程且綁約一年,您都同意,才會參加公司外部課程,而且也完訓,學到課程的專業。
5 學到課程的專業,才想說,繳交外訓課程的費用,帶著課程的專業,跳到下任公司。
6 倘若可能,您已參加公司外部課程,工作一年,之後,自由之身,要去要留都主動,而且沒有繳交外訓課程的費用回公司的問題。
7 職涯很長,40年,下任公司沒問題,不代表小瑕疵,在哪天被提起。
8 祝福您。

2人拍手・
1人肯定

您好,
照著合約走,費用補給公司,這是公平的,也是互相簽約的目的,而且合約也是互相保密的個資,應該不存在下個公司在意的問題,加油?!

您好,

有合約在身想提前離職,雙方就要履行合約內容,您必須支付外訓費用,這很合理,對雙方來說,都不會繼續浪費時間,所以不用勉強自己撐到滿一年。

對於下一份工作的求職,其實不用刻意提到 "違約",把此事視為不適應工作環境,或者與期待不符就可以,盡量不要批評現職公司,這樣就可以。

以上意見提供參考。

你好 日安:

1. 結訓名字是誰?是你。
2. 誰出錢?是公司出錢。
3. 誰不想做了?是你。

這還要什麼理由嗎?
私人營利企業,又不是慈濟,為什麼不追討。

若你是老闆,你不追討嗎?

你只想贏而不想輸,其實你早就輸了
因為你在而後40年,遇到這問題,你還是只能覺得
「不符期望」,然後再走,再「不符期望」....無限輪迴
有必要嗎?

其實你真的不需要考慮,馬上走,別浪費公司資源,也別浪費你找下一個「不符期望」。

聽懂就懂,聽不懂就別誤會。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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