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2021/9/28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41-45歲

我的重大成就適不適合讓面試主管知道?

我的工作為台灣外商的行政會接觸很多部門的工作(協助秘書/財務/會計),包含稽核.也因此我在幾次的協助國外查核內稽專案裡,發現了公司的大小貪汙案,也因此有兩任大老闆因為我的任務查出來.而被裁撤掉!這讓我在履歷上看來是功, 但在面試我的主管好像不這麼想,感覺他們有壓力,因為聽起來像是我幹掉大老闆...但我是做我份內的工作,雖然說我可以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不跟國外講實情,這真的很兩難.因為我無法自圓其說那些假帳.也會變成我的失職,所以我當時都選擇照實講,但也讓我未來路難走,因為被裁掉的老闆走後,新上任的老闆聽聞後也有壓力,上手後兩年後想辦法把我裁掉...(可能也怕他變成第三個..)
1.那些被裁掉老闆後來去的公司我都不能去面試了...
2.我這些功雖然因此在國外董事長看見了我!但現在在台灣我不知道怎樣面試說比較好,之前幾次提起後,在最後一關大主管面試後就沒下文了,即使前面幾關的主管都確定要給我Offer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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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Integrity是千金難買的重要特質~
但, 在這種敏感的成就裡, 怎麼陳述你做的事情, 最後帶來什麼結果, 要講得很有技巧。

個人建議, 您要強調的不是誰被懲處, 讓誰辭職負責絕對不是achievement, 這也不是你的本意, 不要用"幹掉老闆" "貪污舞弊"之類的字眼, 你不是當記者寫文章不需要用駭人聽聞的標題。
一般公司都希望低調處理這種事情, 搞不好根本就沒有對簿公堂, 沒有定罪的情況下, 你不能說對方真的貪汙, 疑似貪污都有點過分了。即便是真的對簿公堂, 事實證明老闆有怎麼樣, 對方也可以google的到, 真的不要從你嘴裡出來。

在這個重大成就裡, 最重要的成功因素應該是 你的integrity, 你是遵守機核原則, 盡忠職守細心負責的查實所有的細節, 發現有一些採購程序瑕疵, 有機密外洩的可能性(或一個比較中性保守的敘述), 你的目標是保護公司及投資人利益(不是要搞老闆), 忠實匯報稽查結果, 由總公司政風部門接手調查(不是你自己下判斷老闆貪汙), 您為公司潛在的降低多少$$損失(這才是重點 搞掉誰不是)。

最後, 如果對方問, 那稽查抓到出錯, 相關人員的懲處是如何, 您也一律回答不清楚, 是由相關誠信委員會或政風單位處置, 畢竟這些有名有姓的長官們基本上是另起爐灶再出發了, 沒有必要去扯這些, 面試不批評前東家或前主管是最重要的原則。

同樣的一個成就, 你可以完全避談敏感部分, 但達到一樣的效果。
祝您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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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能做決定的老板會想要這人才,特別大公司,可以稽核汰除不適任的員工,比人事更有效率而且主動,有可能你解釋的不夠具體,應該解釋如何稽核,用什麼工具去判斷,當然你有能力建置系統更好。因為會計,人事也都有這類功能,再試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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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董事長秘書或內稽才有機會。否則其他當您說出您的重大成就,基本沒門,不會有主管想找您進來,結果不小心幹掉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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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重大成就在應徵時當然要提出來,展示出您在這一方面的能力,技巧,方法,等等。
但他的目的是要協助公司,把不好的流程,能夠防範未然的方法,一一的找出問題點來,讓公司能變得更好,這樣一定會吸引面試官。

以上供參考,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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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安。

這個問題,讓我相當心有戚戚焉。

從理性面來看,為了個人職涯發展不會因為一些主觀偏見而受到損害,類似這樣的成果還是得在履歷中呈現,因為那是在公司治理中,相當重要的成果。只是建議試著用較正面,且對事不對人的方式陳述,比方說:發現了採購流程上的漏洞,透過什麼樣的改善方法,為公司降低了什麼樣的風險或是節省了多少的支出。這是您的主要工作之一,坦然以對並無不妥。
當然,有sense的面試者一定會發現關於「人」的部份,如果對方追問到貪污的對象是誰?後來發生了什麼?我個人深思熟慮之後,還是會建議您,就平淡無奇、不帶任何情緒地把故事交待一遍就好。剩下的,就讓面試者本身的道德價值觀去判斷。

原因是,如果對方只把目光放在您過去是如何讓老闆被撤換,而不讚許您堅守本份、做好該做的事情上的態度,那麼我只能說這樣的工作,還是不適合您,除非您已經決定未來改採同流合污的態度。而且如果對方怕未來會走上您過去老闆的路子,那是不是也表示他本人也有類似的情況?因此,這樣的工作還是您需要的嗎?

看看近期台積電的例子吧!亦或是我也可以跟您分享我這一兩年的心得。過去的我在職涯中,有過幾次因為不願意為公司執行違法的任務,在力勸不得其果的狀況下,我選擇了離開;在往後的面試中,我還是誠實告知面試者關於我離職的原因。遺憾的是,只有不到10%的面試者,是認同我的決定,而其它對此有所疑慮或擔心者,其實也包含了HR本身。或許這樣的決定,我因此失去了一些工作機會,但從事HR工作本就該有所堅持與操守,從事違法行為本就與我的價值觀有所背離,在無法保護企業不因違法而產生風險、無法保護同仁不因此受到傷害,那麼留在那個工作崗位上,其實我對不起身為HR的身份。

所以,如果稽核是您的職責,那麼就扮演好您應該扮演的角色。至於要同流合污還是擇善固執,just follow your heart, it will tell you the answer。
加油,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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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有在同公司遇過在我的工作範疇遇過類似的HR狀況,我提出公司新增的規定違法政策(違反勞方權益),但主管希望我不要講出並執行,除非有員工自己發現再各別處理,這種夾心餅乾的心情的工作讓我滿悶,畢竟我也是員工,明知公司違反,員工權益受損,我發現不能講,又要當燴子手,這種我想應該也不適合面試跟履歷呈現,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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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要看應徵的是什麼工作吧。

舉例來說,我在某前公司,曾經舉辦過部門最成功的尾牙。也曾經組織過公司同事在尾牙表演中獲得冠軍。當然這跟您的成就不能比,我只是舉個例子。

這是重大成就嗎?我確定的是,我幾乎沒有把這件事寫在我的履歷上。因為我都在金融業,或者從事科技業的投資財務工作。這個 "成就" 對新的雇主沒有意義,或者不是主要的價值。唯一一次我寫這件事,是因為我應徵的工作要兼做event planning (活動籌畫)。

揪出高階主管手腳不乾淨,一定是您自己覺得驕傲,也會讓您的家人驕傲的事。如果您應徵稽核或者其他需要監察,稽查的工作,面試官一定會認為您敏感度高,而且不畏權勢。可是您是應徵這一類的工作嗎?如果您應徵的工作強調團隊合作,甚至執行主管決策的能力,面試官會不會誤以為您 "對抓耙子比工作更感興趣,每天都在收集上司黑資料"?

我認為 "工作上的成就" 應該回歸應徵之工作的本質。以我的其中一項專業 "投資管理" 來講,雖然投資後管教轉投資公司的績效懈怠也是一項成就,但投資管理的本質還是找出好的投資案並且談出好的投資條件,把轉投資公司不好的績效管好只是責任,甚至有可能被認為 "你一開始眼光準的話就不會選到績效不好的投資標的了"。所以您也要想想您應徵的工作本質是不是 "揪出主管不法不道德情事"。如果不是,不用當作重點提出來。

即使被問 "為什麼離職",我還是不建議將您的 "冤屈" 講出來,或者盡量用輕描淡寫的方式講。 "因為揪出前任主管的不法,導致繼任主管心生忌憚,把你做掉" 是一個負面的陳述,在面試官聽起來,如果面試官不認識你也不認識你的前任繼任主管,一定帶著質疑的角度看你的負面陳述,也就是說他不知道誰對誰錯,但是聽到負面陳述就可能扣分。

您不是在應徵調查員。這是我的看法。既然不是在應徵調查員,就不用特別強調這方面的成就和冤屈。

另外,我有幾個無關面試的顧慮。您說 "我這些功雖然因此在國外董事長看見了我",看起來不只一次,但為什麼國外董事長沒有保住您的工作?如果他們不覺得海外子公司有人 "講實情" 是個大功勞,不但沒有升官,甚至沒有給您工作上的安全,我會有點質疑這個行業的國外董事長是否不認為這很重要,或者您沒有適時地在國外董事長面前爭取到讓您更安全的職位。

還有,您說 "那些被裁掉老闆後來去的公司我都不能去面試了","被裁掉的老闆走後,新上任的老闆聽聞後也有壓力,上手後兩年後想辦法把我裁掉",我有可能誤會,但聽起來您過去的公司裡主管上下其手很普遍,而且圈子很小,不然的話不可能這些被您告發的主管還可以到別的公司勝任要職,而且都還能堵住您的職業發展。如果真的是這樣,那您還是重新思考一下現在您所處的這個產業,是不是一個很適合剛正不阿之人的產業。如果這個產業處於外資老闆願意為了台灣子公司的業績發展容忍一些本地員工的黑手行為的階段,那您就不會受到賞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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