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6 小時前
-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未填年齡範圍
我跟老闆到底是什麼關係?我適用勞基特休假?
我從事清潔工作,目前工作中,我沒有在清潔公司投勞健保,因此公司幫我加入合作社機構,我每個月薪資是清潔公司轉交給合作社,再由合作社發放給我,目前工作的案場是由另一家公司外發給清潔公司,清潔公司在派我去駐點上班,所以我到底跟清潔公司是屬什麼關係?
之前清潔公司說我因未投保在公司,所以不屬於公司員工屬自營作業者,所以不適用勞基法,因此固定月休8天以外只要有休假都必須扣款,沒有所謂的喪假,特休假通通都不適用,但今天又說我屬合作社社員,不是自營作業者,到底我是屬於哪裡?跟清潔公司是什麼關係?
你好:
建議先釐清楚以下幾點
1."公司幫我加入合作社機構",的加入是甚麼意思?
既然對方後來也說了,也可問問合作社是否是他們的員工,要加保。
2."每個月薪資是清潔公司轉交給合作社,再由合作社發放給我"
>>>薪資由清潔公司給付,過個手讓合作社把錢給你?
3."目前工作的案場是由另一家公司外發給清潔公司,清潔公司在派我去駐點上班">>>所以清潔公司跟這家公司收費,再給付薪資但轉交合作社給你?
建議確認誰支付你的薪資?
若是清潔公司,但透過合作社給你,那就屬於清潔公司的員工。
至於"之前清潔公司說我因未投保在公司,所以不屬於公司員工屬自營作業者,所以不適用勞基法",應該要倒過來。
清潔公司要確認跟你是合作還是聘僱你是員工,若是後者,就要幫你加保。你也想想當初跟清潔公司談時,你是以自營商跟清潔公司合作;還是受他聘僱為員工。就可確認誰要投保。
若是自營,你可自行找清潔相關工會投保,由自己付保費。但你可以自營的身分跟其他清潔公司合作。甚至不會受"固定月休8天以外只要有休假都必須扣款"的約束。因為你不是該企業員工。就看你跟對方怎麼談合作內容。
若是後者,你是哪家企業的員工就哪家企業付你薪資並加保,但就要受該企業的管理規範約束。若屬企業員工,勞基法有假別的基本規定。可詳閱聘僱內容再確認。
就好比百貨公司專櫃小姐,隸屬該品牌企業員工,薪資、福利跟休假(輪班調班)依企業規定。但每天到百貨公司上班,也要遵守百貨公司相關規定,百貨樓館也會巡視櫃位清潔、瞭解業績;也提供百貨公司用餐福利等。
看來清潔公司說法反覆,建議把相關合約拿出來確認,好好溝通,釐清楚後,就可確認"關係"跟投保方式。
可參考這個案例:
https://www.cw.com.tw/article/5124196
希望以上資訊有幫助到你,祝福你。
首先,我要說這個情況確實不單純,我能理解您的困惑。從您描述的狀況來看,這可能是一個規避勞動基準法的情況。讓我為您分析幾個重點:
1. 實質僱傭關係:
雖然您是透過合作社領薪水,但實際上是在清潔公司的指揮監督下工作。這種情況下,清潔公司很可能構成實質上的僱主關係。
2. 合作社的角色:
合作社依法是「依平等原則,在互助組織之基礎上,以共同經營方法,謀社員經濟之利益與生活之改善的團體」。但在您的案例中,合作社似乎只扮演發薪轉付的角色,這與真正的合作社精神不符。
3. 勞動基準法的適用:
如果存在實質僱傭關係,不論是否投保,您都應該受到勞動基準法的保護。公司不能因為未幫您投保就否認您的勞工身分。
4. 您的權益:
根據勞動基準法,只要有實質僱傭關係,就應該享有:
- 特別休假權利
- 各種法定假別(包含喪假)
- 勞健保的投保權利
- 勞工退休金提撥
建議您可以:
1. 向勞工局申訴或諮詢:
可以向當地勞工局說明您的情況,請他們協助認定僱傭關係。
2. 保存相關證據:
- 工作排班表
- 薪資轉帳紀錄
- 主管指派工作的證明
- 任何能證明您受清潔公司指揮監督的文件
3. 尋求法律協助:
可以向法律扶助基金會尋求免費法律諮詢,了解您的權益。
我的建議是,為了保障自己的權益,您應該:
1. 先向當地勞工局諮詢,了解您的法定權益
2. 蒐集相關證據,證明您與清潔公司間的實質僱傭關係
3. 若有需要,可以請工會或法律專業人士協助您爭取應有的權益
記住,不論是什麼名義聘用,只要有實質的勞動關係存在,就應該受到勞動基準法的保護。您不需要因為公司的說法就放棄自己的權益。
以上的回應內容是我運用生成式AI獲取資訊並協助撰寫的,最後結合了我的個人經驗和見解進行了調整。
我是老闆的助理!
從事資訊產業,有勞健保,有特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