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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填公司未填職務31-35歲

時薪工作者 被莫名辭退

我在連鎖速食店打工 都有投勞健保 
一開始近來工作是來兼差 一天上六個小時 固定上下班時間 跟公司討論好才來上班
目前打工第二個月 公司因為排班問題 可能會被辭退 
我可申請非自願離職嗎 還有什麼相關資訊可幫助 現在正面臨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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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5

您好
部分工時勞工的權利義務 ,仍受到勞動相關法令保障 ,就算是屬於部分工時的工作 ,得雇主仍需要遵守調動五原則 ,並且遵守資遣預告期間以及提供資遣費喔.
如果雇主有合法終止勞動契約的原因 ,但是卻沒有提供預告期間給部分工時勞工的話 ,那麼雇主就需要支付部分工時勞工預告期間這段時間的工資 ,來代替預告期.
但仍需看你當初簽的勞動契約 ,勞動契約應該雙方各執一份 ,你可以先看清楚上面相關的義務和權益(有無保障時數? 調動及離職相關權益?...) ,在不違法的情況下 ,仍需以勞動契約為主 ,當然 ,因為你是計時人員 ,應該算補充人力 ,企業仍會優先照顧正職人員(都會希望正職人員能穩定和繼續發展) ,因為若兼職領的錢比正職還多 ,是你你還會去做正職人員嗎?
以上希望有回答到你的問題 ,也希望你能不吝給予肯定 ,祝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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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抱歉聽到你目前的情況。根據你的描述,你有可能符合非自願離職的條件。以下是一些相關資訊和步驟,可能會對你有所幫助:

確認非自願離職條件:根據台灣的勞動法規,非自願離職通常包括公司裁員、結束營業、或其他非勞工個人意願的情況。你需要確認公司是否有正式通知你辭退的原因。

收集證據:保存所有與工作和辭退相關的文件,例如合約、排班表、公司通知等。這些資料可以作為你申請非自願離職的證據。

申請非自願離職:如果確定符合條件,可以向勞工局或相關機構申請非自願離職。你可以向勞工局查詢具體的申請流程和所需文件。

申請失業給付:非自願離職後,你可能有資格申請失業給付。這需要你先到勞工局登記失業,並參加就業輔導等活動。

法律諮詢:如果你對自己的權益有任何疑問,建議尋求專業的法律諮詢。你可以聯繫你所在地的勞工局或一些非營利組織,獲取免費或低成本的法律建議。

希望這些資訊能對你有所幫助,祝你順利解決目前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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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時薪工作屬機動性,須配合公司的運作,故難以爭取非自願離職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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