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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11/26 22:17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1-25歲

提離職公司不放人怎麼辦?

如上述標題,本人為應屆畢業生,也是剛步入社會的職場新鮮人,原先待的這間公司因為內部管理有問題加上職場的氛圍對於一個人社會新鮮人來說非常不友善,再加上當初面試我進來的部門主管後續被該部門的其他資深員工,還有公司高層給逼走了!
但後續再這個主管建議下,近期我也找好下一間公司面試基本上也通過了,只剩下公司給我
offer 我就可以提離職~
但我擔心現在這間公司拿一些不成文的規定來壓我不放我走,本人在這間公司任職四個月(但現階段還未成為這間公司的正式員工,因為這個月為該公司的考核月)
想請問是否我在法規規定10日之內,向公司人資提離職並與他們索取離職申請單,對方是不可以不同意的,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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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朋友

無論你「是否在試用期」都一樣——只要依《勞基法》提出離職,公司沒有權力強行阻擋。
接下來請用 AI 幫你潤稿一封正式離職 Email(寄給主管與人資),並務必 截圖留存證據,避免後續爭議。

如果下一家公司有要求 離職證明,或退保單,你會需要請前任公司幫你開立,建議態度要謙和有禮,好聚好散。

祝您新工作順利愉快!

—Dài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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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依任職已滿四個月已經適用「10 日」的預告期.

1公司人員來來去去很正常,只要提離職單跑完內部流程即會拿到離職單.
2 HR跟主管基本上比較不會深入過問隱私---尤其-離職單上寫~因個人家庭因素經考量自己需要做一些職涯上的個人調整! 就算問你也說不好說! 個人隱私
但要大大感謝公司這段時間的栽培.
3態度誠懇跟禮貌~做到最好及清晰的交接清單也要保持專業與感謝,好聚好散.
不會有太大的問題!
謝謝公司給你的人生經歷也算是一種職場學習!
祝你順順利利!

您好,

依勞基法的規定,勞工提離職依工作年資長短提前預告雇主即可,法條如下:
1.勞工離職需依工作年資長短提前預告雇主。
(1)繼續工作3個月以上1年未滿者,於10日前預告之。
(2)繼續工作1年以上3年未滿者,於20日前預告之。
(3)繼續工作3年以上者,於30日前預告之。

2.勞動基準法第15條:「特定性定期契約期限逾3年者,於屆滿3年後,勞工得終止契約。但應於30日前預告雇主。不定期契約,勞工終止契約時,應準用第16條第1項規定期間預告雇主。」、第16條第1項規定略以:「...預告期間...:一、繼續工作3個月以上1年未滿者,於10日前預告之。二、繼續工作1年以上3年未滿者,於20日前預告之。三、繼續工作3年以上者,於30日前預告之。」

離職程序依公司制度走完,若受到不合理干預(例如不支薪),可以向所屬地方主管機關(勞工局、勞動局等)進行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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