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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2018/5/28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31-35歲

雇主可否不核准補休?

最近我申請補休,但主管似乎不想核准假單,請問雇主可以不核准員工申請的補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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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1

補休日期由勞工提出後,徵得雇主同意排定,並非由雇主排定。勞工提出之補休日期,如果雇主不同意,即屬協商不成立,雇主應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規定標準給付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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