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1-25歲

出爾反爾店長(主管)

之前離職,店長和我之前持續聯絡。

事發是這樣的,我有在洗腎和在草屯上班。
(台中大里人)
本來因為在洗腎前,我一直有和店長說我的擔憂,怕洗腎過後他不錄用我,當時他也說了,看到時候怎麼配合就怎麼配合就好了。
不過最近又發生了(在店門口)打卡下班後原地倒車導致腳骨頭折斷。

2/17晚上腳折斷
2/18因為是星期日店長休假我硬著頭皮去上一天班
2/19趕快去骨科看診

店長給我2個選項,
第一種是即刻起開始上班一切照舊。
(1、3、5洗腎一樣早班)

第二種是讓我一路休到3/7號開始貼班,不過在此之前會先把我勞健保退掉(開始貼班時 當天上班幫我保,下班立刻退保)

無法讓我留職停薪(沒辦法請病假)
之後我選了第二種

但這樣等同是我沒有勞健保,無法向政府申請任何補助。

所以我過沒多久,我立刻向店長確認我勞健保退了嗎?

他告訴我明天會退,我再次和他確認難道真的無法留職停薪嗎?
店長已讀了我,一段時間後他貼出了一張圖片(法條),意思就是說除了職災 、育嬰假、服兵役,僱主有權駁回。
但我查過,我這是可以屬於職災範圍的。

店長又已讀了我很長一段時間,我直接去群組@他
麻煩他回覆我訊息。
他過沒多久就打電話來了,不過我拒接,因為我知道他的做法。(他想要從電話中直接回擊)因為我在面對嚴肅的他時他的氣場太強,我會被吃死死的。
我就和他說希望能打字談事情,這樣我邏輯表達起來也比較清晰。
他就回覆我了
之後開始罵我,我算什麼東西…這些對我來說都不重要。

是他叫我簽自請離職書。
但簽下去後我就真的什麼都請不到了。

現在我查好資料了,跟他說我的訴求
我想要非自願離職書與資遣費,他現在又說沒有要解僱我的意思。
我現在不知道該怎麼處理了。

(工作場所有違反勞基法,想要之後去匿名舉報。)現在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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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4

您好
自己的權益自己要維護 ,身體是自己的 ,不要賺了一點錢 ,但是之後還要花大錢去看醫生去復健 ,這不是很悲慘嗎? ,建議你將相關證據收集齊全(文件 /line對話截圖 /甚至錄音錄影...) ,要有證據再檢舉會比較好 ,另外 ,文件不要亂簽 ,不要被忽悠簽了自願離職 ,又或是一切齊奇怪怪的東西 ,不合法或你覺得怪的東西你都可以拒簽 ,現在都什麼時代了 ,難道還有關門放狗不讓你走 ,還是馬上叫你滾你就要滾 ,不合理的就趕快去檢舉 ,這也算做功德(避免以後還有人繼續受害受壓迫) ,只要你要面對問題去解決問題 ,而不是逃避 ,這樣你才會成長 ,以上希望有回答到你的問題 ,也希望你能不吝給予肯定 ,祝福你.

1人拍手・

為什麼人要做到這樣子。 心累了

不管是正職或兼職(當日加退保勞健保看起來較像是兼職的操作)都受到勞基法保障,您可以諮詢地方勞工局相關單位尋求協助。

不論透過手機、市話或公共電話服務,撥打1955專線,均不用負擔任何費用。
 https://www.wda.gov.tw/News_Content.aspx?n=F1B0B632EEA1F749&sms=31AD07381E2A92BF&s=8F3094FEE63201E1

 https://onestop.nat.gov.tw/oss/web/Show/laborContact.do

您好
建議不用管他先前說甚麼,那都沒有甚麼意義
重點要放在職災的申請,職災是可以請半薪病假的
請您要千萬千萬要把有上班的證據保留好,這樣才能申請職災的相關補助
千萬不要自請離職!!!
勞健保退保就甚麼都沒了!
趕快打電話去勞保局確認做法~~
切記,保留證據最重要,申請勞資協調都需要證據

祝福您一切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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