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1-25歲
新鮮人不到一個月離職,面試如何回答
由於前一份工作考慮到公司有蠻多不符合勞基法的地方(無紀錄工時、無加班費)而選擇不到一個月離職,目前履歷並未放上這段經歷,想詢問是否該於面試時主動提及經歷,或是等面試官詢問再回答
回答 6 則
Hi 您好,
根據您的情況,短短一個月遭受到不合理的對待,為您感到不值。
至於在新工作的面試中是否需要提及,我的答案是不必要的。
第一 短暫的工作經驗並不會為您起到加分的作用。
第二 雖說是前東家不合理的對待,但或許會留下一個抗壓性差的標籤。
因此建議您先忽略這個過往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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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 我認為才一個月而已,不需要特別寫上去,這樣也不需要特別解釋,除非對你的工作有加分,你可以再有面試的時候再說你有去幫忙之類的經驗就好,不然可能會多寫被人家多點疑慮~
所以是等面試官,如果有詢問的話再說,重點是要有加分的話喔!
如果有其他的疑問,可以到我的自我介紹來找到我~
希望有回答到你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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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追蹤我的職涯診所,剛好跟我之前回答一題類似的問題哈哈。
其實求職的階段希望可以多慎選面試機會,且在新工作報到需要相當的準備(比如薪轉戶開戶、健康檢查等等),如果短時間離開也是對彼此之間時間的損耗。
過短的工作資歷,或是職涯的空窗期,都可以考慮用「學習」「觀望就業市場」「考慮不同的工作機會」簡單帶過。即便是相關的工作也不一定需要詳述回答。
問題沒被解決嗎?邀請GIVER來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