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2023/12/6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1-25歲

新鮮人不到一個月離職,面試如何回答

由於前一份工作考慮到公司有蠻多不符合勞基法的地方(無紀錄工時、無加班費)而選擇不到一個月離職,目前履歷並未放上這段經歷,想詢問是否該於面試時主動提及經歷,或是等面試官詢問再回答

回答 6觀看 1704
回答 6

Hi 您好,

根據您的情況,短短一個月遭受到不合理的對待,為您感到不值。

至於在新工作的面試中是否需要提及,我的答案是不必要的。

第一 短暫的工作經驗並不會為您起到加分的作用。
第二 雖說是前東家不合理的對待,但或許會留下一個抗壓性差的標籤。

因此建議您先忽略這個過往即可

1人拍手・

Hi 我認為才一個月而已,不需要特別寫上去,這樣也不需要特別解釋,除非對你的工作有加分,你可以再有面試的時候再說你有去幫忙之類的經驗就好,不然可能會多寫被人家多點疑慮~
所以是等面試官,如果有詢問的話再說,重點是要有加分的話喔!
如果有其他的疑問,可以到我的自我介紹來找到我~
希望有回答到你的問題

1人拍手・

歡迎追蹤我的職涯診所,剛好跟我之前回答一題類似的問題哈哈。

其實求職的階段希望可以多慎選面試機會,且在新工作報到需要相當的準備(比如薪轉戶開戶、健康檢查等等),如果短時間離開也是對彼此之間時間的損耗。

過短的工作資歷,或是職涯的空窗期,都可以考慮用「學習」「觀望就業市場」「考慮不同的工作機會」簡單帶過。即便是相關的工作也不一定需要詳述回答。

1人拍手・

您好,
就你所描述的狀況來說, 是完全可歸責於前公司的. 所以在面談新公司主動提及或是被問到時提及都是沒問題的.
說明時請須記得敘述事實不帶情緒即可!
蔡家昌

1人拍手・

你好,參考這篇專題希望會有幫助
 https://vocus.cc/article/61d11622fd89780001139805

1.寫履歷不是寫故事,是要寫有價值的資訊,讓人看了想錄用你的資訊。
所以這段經歷是否要寫,我覺得你心中有答案了。
2.短時間的離職經歷,不論原因歸咎於誰?任誰看了,都會心存疑問,與其花時間解釋,不如使用「在面試求職期間」「在等待最好的職缺出現」,會比解釋一段無價值的經歷更好。

問題沒被解決嗎?邀請GIVER來回答!
找不到想看的內容嗎?

大家都在搜

發問
發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