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66歲以上
舊公司威脅說要查我未來新公司然後說我的工作狀這樣是可以的嗎?
因為現在基本都沒單沒事情做,全部的同事都在晃或躲起來滑手機之類的,然後除了我以及其他兩位同事被檢舉沒再好好工作,之後就被主管威脅,但該忙我們三個也都是有認真在做,現在雖然離 離職剩2天但每天心理壓力都很大
還是他們會在離職證明亂寫之類的想詢問一下ˊˇˋ

根據你的描述,你的舊公司可能會有一些不當行為,例如威脅查你的新公司或在註銷證明上亂寫。
1.威脅查新公司是否合法
舊公司若威脅要查你的新公司,通常是違法或不道德的行為,尤其是涉及散佈不實踐或惡意損害你的名譽。 》,公司不可能輕易查詢或洩露你的個人資料。
A.應對方式:
如果公司確實存在威脅,您可以錄音或保留證據文字(例如訊息或電子郵件)。
B.若威脅成真且對您造成損害,可以向工廠局或相關法律機構檢舉。
2.關於註冊證明
根據《勞動基準法》第十九條,員工可以要求公司提供註銷證明,並且該證明A.只能載明以下:
你在公司工作期間。
退出的日期。
職稱。
如果公司在侵權證明上寫下對您不利或不實的內容,例如提及「不認真工作」等,這違反了法律規定,您可以向勞工局提出申訴。
B.應對方式:
離婚時一定要向公司索取離婚證明,並檢查內容是否正確。
如果發現問題,要求更正或直接向勞工局反映。
3.如果對方後續真的採取行動
如果舊公司真的惡意幹擾你的新工作,甚至散佈不實資訊,你可以採取以下行動:
A.向勞工局報告:這是對抗不當雇主的重要手段。
B.考慮法律範圍:若造成名譽損害,可忽略律師起訴,要求賠償。
C.與新公司坦誠溝通:如果擔心舊公司對新公司的影響,可以適當向新公司說明情況,表明自己的立場和無辜。
希望以上內容對您有所幫助。
1. 問題大意
提問者遭舊公司主管威脅,可能調查未來新公司或在離職證明亂寫,並對現職環境的不公平感到壓力。
2. 公司威脅是否合法?
公司威脅行為不合法,涉及侵害名譽與個人隱私權,可向勞動局投訴。
3. 離職證明重要性
依《勞基法》第19條,公司需如實提供離職證明,不得誤導或誣陷。
4. 若離職證明內容不實
可向當地勞動局檢舉,要求改正或申訴保障自身權益。
5. 公司是否能調查新公司?
舊公司無權調查你未來的新公司,若騷擾可尋求法律協助。
6. 面對心理壓力建議
專注離職後的安排,不必過於擔憂他人無法掌控的行為。
7. 同事檢舉行為應對
保持專業,避免衝突,確保自己有盡到工作責任即可。
8. 離職期間如何應對主管
保持冷靜與禮貌,避免正面衝突,堅守自己的職場倫理。
9. 勞動局的角色
勞動局負責仲裁勞資糾紛,若有威脅或違法行為,立即反映。
10. 未來面試提及此事
避免抱怨舊公司,專注描述自己的能力與工作經歷。
11. 提前規劃新開始
離職後全心投入新工作或休息計畫,快速進入新階段。舊公司威脅說要查我未來新公司,您的求新職祕密低調進行,舊公司不會知道的。
12. 祝福你
祝你順利邁向新工作,擺脫壓力,展開全新旅程!
您好,
依照您的說法,公司基本都沒單沒事情做,看起來較符合「虧損或業務緊縮時」這個條件。
如果是我要離職,會優先選擇被資遣,畢竟並非工作不力,而係公司經營不善,至少先取得換新工作前的經濟來源保障。
因為自請離職,除非早已找好下家,就無需在公司無所事事,一來對自己並無實質幫助,況且還要擔心被主管威脅的心理壓力。
至於標題指出:舊公司威脅說要查我未來新公司,事實上除非您們主動告知去處,否則不太可行。通常只有新公司在做背調(Reference Check)時才會採行,藉此機會初步了解有意錄用人選之相關資歷或人選評價,而且這個職務一般會涉及財會業務或職位相對有其重要性。
離職證明一般除個人基本資料外,僅會寫到任職部門、職稱、在職起訖期間等內容,甚少關係到員工表現評價,況且您可以留下較為值得信任同事作為新公司人資之諮詢對象。
~以上提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