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輩幫後輩 經驗永流傳2023/6/28

職涯診所 小編

26-30歲

#Metoo運動,職場性騷擾0容忍!遇到時該怎麼辦?

近日,因劇中台詞「我們不要這樣就算了好不好!」Metoo事件持續發燒!

在職場上,各位是否曾都遇過不愉快的職場騷擾事件?有可能言語上的刺激又或者是動手動腳的不舒服....等。
小編想邀請各位分享過去經驗,也藉此機會給後輩建議,若遇到時,該如何自我防備?剛進公司就遇到這種事情,該如何向公司、主管申訴?

謝謝您的勇敢,相信明天、未來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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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個性喜歡跟各種各樣的人來往,應酬也讓我大開了眼界。在後來的工作中,我比較偏Sales PM,也就是,除了本職PM,客戶的業績等也是我的重點KPI之一。

所以,在各式各樣的應酬中,我看了很多,包含跟著去酒店應酬(因為我是主要窗口)。他們在我還在的時候,不管客戶或公司主管們,大家"大部分"都還是會有所節制,不會有大咧咧摸小姐手或更越矩的行為。當然,我也很識相的會找時機離開。

"大部分",表示總有"特例"。
剛出社會是做外銷業務,雖然負責的不是日本線,但因為公司小,國外客戶來時,業務們都要跟著應酬。那天應酬是一攤接一攤,剛開始吃飯時,客戶們都很有禮貌,到第三攤的酒店,已經喝很多了,所以一些脫軌行為就會出現。記得一次離場時,日本客戶喝到茫了,沒看清楚走在旁邊的是我,就順勢把手放到我的肩膀,一分鐘後才發現我不是他點的小姐。我只是覺得,怎麼喝酒前後可以360度的變化,並沒有特別的不舒服。

但,現在想想,這也算某個程度的性騷吧。

性騷的界線,有很大的灰色地帶。我對上面這種情況並沒有起強烈的反感,不表示其他女性也不會起反感。懂得保護自己很重要;如果職場中有造成自己不舒服,要知道如何婉轉的表達; 期盼主管們,當有夥伴跟您反映有性騷的狀況,要有智慧的查明與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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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否遇過,或是任何性別,先記得一件事,依性騷擾防治條例第25條規定:
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0萬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罪,須告訴乃論。
在工作經驗中,相對權力的擁有者(不一定是管理階級,可能是職場的大哥大姐),面對另一方,通常比較可能出現乘人不及抗拒(就乘人之危)的事情,這時你有可能來不及反應或無法舉證,但請記得一件事"你沒有錯"和讓自己安全的離開,以人身安全為第一優先,並設法蒐集相關證據,因事發後可能導致受害人心理壓力或恐慌,建議尋求專業人士協助(公司通報流程/法扶/勞工局/心理諮商中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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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還記得,有一年錄取一位剛畢業的社會新鮮人
派駐客戶端
客戶形容說---
一走進廠商外包室
不管裡面多少人
一眼就會只看到”她”

她的工作能力很強
所有的事情都主動替客戶處理得妥妥當當的
客戶的每個承辦人都搶著要和她合作
輪流窩在她的身邊”討論問題”
連不同的廠商也要輪流來"問問題"、"請吃早餐"
那時客戶主管(女生)看不下去
還會主動去幫她清理蒼蠅

隨著專案結束
後來她換到另一個客戶端駐點
一樣也是造成空前轟動
剛開始大家都要輪流在她旁邊---”討論問題”
但後來我偶爾過去時,
只會看到客戶主管(已婚男士)在他身邊

那時我很開心,想說這客戶的素質比較高
也沒再多想
在大家的眼中
她就是個有禮貌、能力很強的冰山美人
一年後她提了辭呈要到國外工作
離職前的最後一天
她約我在ATT吃午飯
她才告訴我說~厭倦這種權勢的騷擾

那個客戶主管常常開口邀她吃飯
中午約不到就約晚上
晚上約不到就約早上
甚至還有說---不管,我就要請你吃飯,你一定要給我時間

當下我真的聽呆了
我問他怎處理
她說,就是微笑說”不好意思,我有事”
完全不假辭色

我問怎沒和我說
她說,其實她只想證明自己的工作能力
也不想給別人帶來困擾
就自己這樣處理
只是日子久了,還是會覺得很膩
沒有權勢的蒼蠅其實不會怎樣
有權勢的蒼蠅才是真正讓人噁心

總結
面對有權勢的蒼蠅,零容忍,絕不假以辭色
不要給機會,自己安全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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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我在某科技公司任職時也有類似的情況,我當時的女性主管以加害人是公司重要資產為由不去處理,讓被害人持續被騷擾了好幾個月,直到公司被購併時,被害人主動被支遣為止。這些都是我心中的痛,到底是機構的利益重要還是被害人的權利重要!?

面對不積極處理的管理階層時,應適時的透過第三方機構去處理,如勵馨基金
會這類的NPO來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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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騷擾不分性別都應該要0容忍,但身邊也有朋友遇過若有似無的騷擾,其實只要覺得不舒服都構成了騷擾的要件,絕對要挺身而出的揭露這些惡行。分享遇到性騷擾你可以怎麼做:包括怎樣的行為構成性騷擾、遇到性騷擾該怎麼辦、企業應該如何處理性騷擾事件、性騷擾防治專區。

https://blog.104.com.tw/sexual-harassment-the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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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初不明確階段,閃開或找藉口拒絶,拒絶口氣堅定。
若遇有意碰觸明確告知不喜歡異性碰觸。
通常初期都為試探階段,如果口氣堅定且不假辭色的表達,通常會收斂。
社會已發動強烈抵制,較輕浮或意圖不良的人會有所警剔,大家也對此較有支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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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業其實性騷擾層出不窮,多到如果只是“輕微的”口頭騷擾,可能只會被當成對方說了一個不好笑的黃色笑話而已,左耳進右耳出,感覺不痛不癢甚至還會騷擾回去。早期的護理長官甚至連肢體上的觸碰都覺得是“小事情”,特別是對醫師的權勢性騷擾包容力極大,會勸被害者大事化小,“摸摸又不會少塊肉”……。網路上也會有不少‘’夜勤病棟‘’看太多的網友,大言不慚的打出“滿足病人的性需求也是護士的工作”、“護理師上班應該都只是在想怎麼勾引醫師”,連賣私密處保養凝露的廠商都可以堂而皇之畫出“護士小姐上班也忍不住使用產品……”的暗示性廣告,抗議了也不下架。這個社會性化物化護理人員是如此習以為常,連抗議都可能會被說不識抬舉。
我自己是比較不會被性騷擾語言傷害到,也能勇敢的嗆回去,但更多人只能暗自神傷,只能獨自茁壯練習麻木。最近醫療界的#Me, too 運動也開始業力引爆,希望大家都能正視過去的“習以為常”其實並不正常,能夠勇敢說出拒絕、勇敢抵抗、勇敢提告申訴。社會也能檢視對醫護人員的性化偏見已經過當,我們的職業也許不是神聖不可侵犯的,但也不是能隨意污名化當有趣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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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都要懂得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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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來理解職場性騷擾在[性別工作平等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N0030014
的定義,更直白來說是:

一、當你在工作時,如果有人對你提出任何關於性的要求、帶有性暗示或性別歧視的言論或行為,讓你感到不舒服、被威脅或冒犯,影響到你的自尊、自由或工作表現。

二、如果雇主明示或暗示地利用性要求、性暗示或性別歧視的話語或行為,作為你被僱用、繼續僱用、改變工作條件、分配工作、支付薪資、評估表現、晉升、降職、獎勵或懲罰等的條件。

上述就構成性騷擾。

從當事人互動的角度來說:

當然除了上述的定義之外,某些情況可能會讓人感受到模糊。每個人的身體感知界線不同,對方不一定知道自己第一次的行為,有讓你感受到不舒服,作為當事人一定要明確的表達自己的不舒服,並請對方停止同樣的行為。

從企業環境的角度來說:

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3條第1、2項規定,企業雇主必須預防和阻止性騷擾行為的發生。如果雇主雇用了30人以上的員工,他們必須制定措施來預防和處理性騷擾,包括建立機制處理投訴和確定懲戒辦法,並在工作場所公開公告這些措施。

當員工通報、雇主得知發生性騷擾的情況時,雇主必須立即採取有效的紀律和補救措施。

如果違反上述規定,根據規定,企業可能面臨罰款,罰款數額為新台幣10萬元至50萬元不等,並且雇主的名字或公司名稱以及負責人的姓名,將被公布。

所以在企業中遇到,第一件事就是尋求公司的通報管道投訴,讓企業啟動處理程序。

如果企業沒有相當措施,可以尋求勞動部的勞工諮詢專線求助。

如果你真的有遭遇到性騷擾等性別暴力,或是你身旁的人有遭遇過,女人迷的專題有給與倖存者/陪伴者指引,你不孤單: https://womany.net/gender-violence

或是參考 metoo 相關報導: https://womany.net/topics/metoo

最後,女人迷的願景是創造一個多元共融的世界,讓每個人無所畏懼地成為真實的自己,一起收看 DEI 最新趨勢,成為 DEI 人才: https://womany.net/d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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