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2023/6/12

無工作經驗26-30歲

簽訂定期勞動契約若中途提離職,會被罰金嗎?

我現在有個派遣短期offer,希望我後天報到,但我報到日期隔天有個正職面試,因為剛好時間都撞在一起,如果我上一天班就請假也不好。我跟人資說因為這禮拜臨時有事可能要下禮拜一報到,主管那邊是希望能儘早,所以人資說要先跟主管確認。正職面試因為是大醫院的工作,聽我現在也在醫院工作的朋友說,當時她面試到錄取通知至少等一個月左右。我現在擔心的是如果我先去做派遣,中間正職有被錄取,確定報到日期的話,我派遣約還沒到期,能提離職嗎?會不會有罰金制度?之前做派遣時有問過有沒有罰錢,是說沒有,但我不知道會不會每家規定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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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簽訂合約, 那就是看合約內容來決定.
合約外的就沒有效益了.

若派遣公司為適用勞動基準法的單位,那麼勞動基準法規範之勞工本來就可以行使終止契約的權力,但離職違約金這部分,雖然仍建議要看合約內容約定細節會比較準確,但通常離職會構成罰錢的標準,都必須符合嚴格的法定要件才能成立(例如最低服務年限等)。

嗨,你的問題看起來有兩個部分:
1. 到職後是否能請假去面試?
這個部分你已經自己找出解決方案:向人資請求晚點到職。不過如果還是決定如期到職,是否能夠請假還是要注意用人單位的規定。
2. 到職後如果拿到其他offer是否能中途提離職?
由於你是派遣人員,相關規定以派遣公司與你簽訂的聘僱契約為準。你很有遵法意識有先詢問公司很好,那這次也可以詢問一下現職派遣公司,或者自行查閱一下你簽的聘僱契約如何約定喔。
如果你都還沒有簽署任何文件--那也不用擔心罰金的問題啦,要你賠錢首先你要答應賠錢(簽合約)才行喔!

簡單說明如上,祝應徵正職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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