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公司的員工旅遊跟年終獎金都跳票,員工只能被動接受嗎?
公司在年初的時候說如果業績達標就帶大家去歐洲旅遊,在大家努力下Q3還沒結束就達標了,但說好的員工旅遊卻一直沒消沒息。反而可能因為後續業績不理想,公司最近宣布說因為收入後續下降(年初的年度目標已經達標了,只是後來調整到更高的目標),公司今年年終預計是沒辦法發了,只是在尾牙會補貼一些獎項。
大家當然是非常的不開心,但公司都這樣說了也沒辦法說什麼,似乎也就只能這樣。我是不像其他同事有家累的關係,其實是隨時都可以換工作的。但原本公司講的福利說跳票就跳票,還是很不甘願。
所以在離職之前,想來跟大家請益,這樣的狀況有沒有辦法爭取什麼呢?還是勞方就只能默默接受呢?
踏入職場須面對一個現實,空嘴薄舌都是假(換句話說畫大餅),白紙黑字永遠是保護您的最後一道防線(也是必須小心自己親筆簽訂的任何書面文件)。在入職時的相關薪資福利、工作說明或工作契約沒有約定的話,take it or leave it!
這個問題分為兩種面向:
1.法律面:其實現今的勞基法,雖然針對基本的休假、請假、工時和底薪等基本權益都已有很明確的規定,但像是獎金、年終、福利等等的事項,其實是沒有什麼相關規範的。當然,如果這部分福利,有寫在入職時的勞顧契約內的話,是可以進行爭取的,或是公司是否有相關勞資會議?是否有針對這些福利白紙黑字承諾寫在會議紀錄內?因為勞資會議是法規所規範需要辦理的,所以這部分如果有寫入,我認為也是有機會爭取到的。
2.個人層面:其實企業的制度和文化、工作方式流程、主管的帶領方式,真的是每家公司都不同,若您在這家公司,真的感覺到已經無法提升自己,或是沒有學習的機會時,我會建議適當的和主管溝通自己的職涯規劃,我相信主管若看到你這麼積極的想多方歷練,應該會給你機會的。若是已經確認這不是自己喜歡,或是不想長久走下去的道路,那我會建議早一點做規劃,不要浪費自己的時間,因為30歲以前的一些積累,會影響到你未來的職涯很深,會建議早做打算。
您好:
1、員工旅遊是公司決定是否要舉辦,算員工福利,法律沒有規定公司要辦員工旅遊
2、年終獎金,公司的工作規則或你跟公司簽的勞動契約,沒有寫明有年終獎金,那麼公司沒有發,沒有違法,年終獎金也是看工作要不要發的
以上兩項都是很明確有法律規定,你可以上網搜尋關於年終獎金的發放問題,每年這個時候都會有很類似的話題
不能接受就只能換工作囉!但換了也是一樣的!只是規模大一點的公司會標明年薪13或14或以上,那扣掉12個月就是年終囉!
祝福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