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2023/9/6
-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未滿半年提前10天提離職 主管硬要留到月底
目前在職中~
工作未滿半年提前10天提了離職但主管說入職前說了 離職要提前一個月所以硬要留我到月底 然後說先給我寫離職單讓我安心 但我就很明確的把我的難處跟主管說了 我是不是可以10天後直接走人?
您好,我是Vanessa
依據勞基法:
*只要在法定規範時間前提出離職,是可以在離職當日後轉身走人。
*提離職的方式不論口頭告知或書面提出,甚至傳訊息告知都可以,一旦「告知」法律即發生效力,並不需要獲得雇主「同意」。
如您剛提離職,以下方式提供給您參考
1.正式發離職信:寄給主管和人資說明您幾號提出離職和離職原因,並於幾號離開公司。(再次信件佐證)
2.與人資單位確認離職流程
3.列出離職交接清單
4.再次與主管面對面懇談
方案一:表示自己難處,並提交離職交接清單,說明在工作期間內交接完畢,期望不影響到原組織和業務。
方案二:依您時間允許下多幾天/幾週時間給前東家,如您已經找到工作並要入職,可再與新公司說明延後到職。
參考資料:
*104職場力: https://blog.104.com.tw/resignation-notice-law-interest-and-regulation/
*勞基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N0030001&flno=16
您好:
如果您沒有「做人留一線,日後好相見」的需求的話,結論是可以;把其他公司規定該做的離職交接程序完成,就沒有違法的疑慮。
如果留言對您有幫助,請不吝點個「拍手」或「肯定」唷,謝謝!
你可以試著與主管溝通,說明你的情況,看看是否能夠達成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