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4/8 17:15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未填年齡範圍

已跟雇主談好離職日期 卻又想叫我提早離職

這是畢業後第一份工作 目前還在職 已就職4年快5年 預計5月底離職 已於3月底跟老闆談好最後上班日5/24 但目前已有找到一位接班老師 但她希望提早進班 老闆就希望我做4月底 但我並不想提早走 她如果硬要我提早離職是有違法的嗎 我該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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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6

您好:

依個人淺見答覆如下:

您提到的這個問題,在這篇文章中有較詳盡的解釋,供您參考: https://twworkforce.com/2020/01/30/quitting/

簡單來說,您的自請離職,以您提出的離職日為準;如果雇主希望變更您的離職日,必須與您協商,經過您的同意才能變更。

如果雇主強行提前您的離職日期,除了文章中提到民法拒絕受領勞務的法律效果,有一種說法其實也變相是雇主單方資遣或解僱您,如此一來雇主必須要有合法資遣或解僱事由才可以。

其實事情應該可透過溝通妥善處理,目前老闆應該是想與您協商,如果您沒有提前離職的意願,可委婉拒絕,並可提出一些說服雇主不做變更的說法,例如:「這段期間可以好好進行交接,讓接班老師更加上手,也能避免接班老師因不適應而快速離職,導致一時間人手不足的問題」等。

以上,如回答對您有幫助,請不吝點個「拍手」及「肯定」;如有謬誤再請其他giver前輩補充,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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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只有兩種,自願跟非自願。

如果你提早離職,沒有經濟壓力的話,也可以當作一個gap,有了時間好好休息,畢竟很難得會有空窗期~

如果不想提早離職的話,公司是不能單方面叫你離職的,因為你並沒有自願離職。除非公司開非自願離職證明給你,拿著那個證明就可以領失業補助,最長可領半年,然後拿著這筆錢,好好度個假,在下份工作上班前讓自己鬆一下也是蠻快樂的XD

以上個人淺見 供你參考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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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於法是不行叫你早點離職,要不然就是給非自願離職單
2.失業補助的請領有修法提高領取條件,請先行了解細節,要拿政府的錢半年不是那麼容易。
3.建議你和老闆再談一下,要不然看老闆要補償你什麼?只是你可能這段時間要忍耐一下,不要太在意別人眼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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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自請離職,需依員工提出的離職日為準;如果雇主希望變更離職日,必須與員工協商,經過您的同意才能變更。反而之,如果雇主已同意離職日,而員工又自行決定要延後,依實務上作法建議徵得雇主同意。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爭議。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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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從法院判決與勞動部觀點來看,員工提離職是勞工單方面的意思表示,以員工提出的離職日期為準,離職的效力不會因勞工沒有預告或是沒完成離職交接而失效。如果雇主希望變更離職日,必須與員工協商並取得員工同意。

如果雇主就是執意要員工提前離職,依照勞基法規定就必須給付資遣費,可能也會有預告工資的議題。

以上說明請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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