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填公司未填職務31-35歲

跳槽後,工時身體負荷不了,如果裸辭後,好找工作嗎?

1.本人目前金融業工作年資約7年,在2021年初,因B公司挖角,離開了原本待了五年的A公司。但在B公司半年這期間,後續派任的工作與當初談的條件不符(非任職過往專業經歷的職務)故在其中任職期間遭C公司也挖角,目前在C公司任職中,主要的業務是我在A公司所學的工作經驗,只是C公司目前待約2個月,發現業務量超標非常多,工時每天至少10個小時以上,甚至被要求責任制,加班是必須的,但無加班費。自己評估過後,發現目前C公司所任職的職務(有先問過資深的前輩,這單位能學到的東西,甚至部門的離職率)是比以前A公司還要少的,離職率也很高…。就是單一業務只是案件量變很大。與當初面試所談的有所出入。因為幾乎不合理的工時跟業務量,身體負荷不了,想直接離職重新出發。
2.想詢問,如果在目前12月中裸辭,這樣非常短的工作經歷是否影響到未來面試的機會。另外通常金融業大家都會等領完年終後跳槽,等於說要找到工作,可能是年後比較有機會?還是說其實年前也有可能釋出一些機會呢?想詢問一些前輩的建議,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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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只要能合理的說明為何C工作會這麼短暫,而且能說服主考官就可以了, 其實這不是重點,重點在於您過往所做的工作經驗,能力,態度,各方面考量,才是未來找到好工作的基礎。
大部分的人都會等領到年終以後再辭職,只有少部分會在年前提出而不在乎的,至於您這麼短暫的時間,能領的年終也不多,應該現在就可以開始啟動找工作的計劃了,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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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1年初,因B公司挖角,離開了原本待了五年的A公司。但在B公司半年這期間,後續派任的工作與當初談的條件不符故在其中任職期間遭C公司也挖角,目前在C公司任職中,只是C公司目前待約2個月,發現業務量超標非常多。
2. 不覺得您的問題是問題。
3. 期間遭C公司挖角,目前在C公司任職中,您會被挖角表示薪資、業務內容、工作型態是可以接受的,評估後由B跳至C,沒人拿槍逼您進C公司。
4. 工作是解決公司的問題,加速作業流程,怎麼會挑業務種類,案件量數,如果是這樣,每一項工作都可以挑出缺失的項目,那您會A、B、C繼續轉到D、E、F,因為不會有一個工作只有優點沒有缺點。
5. 再想想。
6. 祝福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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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建議還是不要在12月中裸辭,但可以著手開始找工作了,邊找邊做,找到之後再提辭呈,這樣比較保險。倒不是為了領年終獎金,因為您入職時間不長,其實不影響。

雖然在C公司時間較短,但是您累積的金融業工作有7年,所以是不會影響。只是,經過了B與C公司的經驗後,您要確認下一份工作面試時,能夠明確的談清楚工作內容,雙方一定要有共識,避免有認知差異。

以上意見提供參考。

不要裸辭就是了,有工作找工作會容易很多。不過本來面談的工作內容就只是參考,工作本身就是完成老闆交付的任務,管它是什麼內容。

建議先想想,自己期望的主要工作目標吧.因為,工作裡沒有十全十美的,只能追求到平衡而已.
有些人工作為了薪資,工時再長都咬牙忍受;有些人工作為成就感,低薪一點也能接受;有些人只求準時上班,準時下班擁有自己的空間,不求薪水多.有捨就有得.
1.身體負荷不了,但有餘裕可以休息個2-3個月,不需煩惱經濟來源,就辭職好好休養一陣子,再找工作.
2.沒有餘裕可以任性,那就是邊丟履歷邊面試,等待有下一個工作時再辭職,
3.至於這些經歷會不會影響,個人覺得要看面試回答技巧.要有自己的中心思想,而不是讓面試官覺得異動頻繁就可以了.

您好:
我認為現在的重點是如何在面試中獲得必要的資訊,勞動契約中的工作內容是否有符合你意?如果公司隨意調整你的工作內容又是否符合勞基法第10-1條的調動規範?
另外,裸辭也並沒有不好,當然如果您有經濟上考量,也確實建議不要,但裸辭可以讓你更專注於你找的每一個工作,少了在職時的壓力,思緒也能更清晰,讓你更有效的分析每個工作機會,但是否有裸辭的必要性要由您去判斷嘍,加油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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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光在今年就進行了二次轉職,建議還是找到下個工作再離開會比較好。因為裸辭的原因是無法負荷工作量,也會讓下一家公司對您有所質疑。一般職缺通常在年後會有比較多的機會釋出,建議現在有的就可以投遞、面試,約定在年後報到。不然就是等到年後機會比較多,再進行投遞、面試。以上供您參考,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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