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發問 關於育嬰留停換工作
想請問原本育嬰留停到11/30日止
因為搬家原因有先跟原本雇主說到時候可能會換工作
想請問如果在領了11月補助後才馬上退保換工作
是否會被追回補助款呢?
如果最快什麼時候可以離職又能領到最後一期的補助款呢?因為想趕快找到工作賺錢
回答 5 則
1.育嬰留休
依《就業保險法》規定,育嬰留休期間內,公司可以領取育嬰津貼,通常為工廠保險平均月工資的60%。留嬰期滿或提前終止。
2.搬家與換工作
如果因搬家或其他原因導致您需要提前結束育嬰留停並換工作,必須通知雇主並進行保險變更或退保手續。
3.領取11月補助款的影響
通常,如果您在11月補助款發放後立即退保換工作,只要符合育嬰留停的資格規定,且育嬰留停已符合正常申請計畫且結束,津貼不會被追回。
4.建議
在換工作或提前結束育嬰留停前,主動與勞保局或相關單位聯繫,確認具體規定,以確保自己的權益。
建議滿足育嬰留停時間軸起訖日,較不會有所爭議,故建議11/30後離職退保,謝謝
您好
在育嬰留停期間可以尋職,若有好消息,建議上班日在原定育嬰留停後較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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