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出勤管理認定與主管心證問題
員工若已通過電子出勤系統申請公出並獲主管同意,但公出啟程前忘記刷公出卡,行政或人事主管是否可僅依據未有刷卡紀錄而視該員工為曠職? 主管是否可在未有實際證明的情況下,心證認定該員工肯定屢屢無刷卡紀錄,而逕行予以懲處?
一般來說,未刷卡/忘刷卡這類的行為,公司應該會有規定在多久的期間內要完成補申請的程序,按照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應該就不會有太大的問題
申請公出同意應屬公出前的相關程序,而外出時刷卡應也屬於該流程的其中一環,若未做刷卡動作,要如何判定當天是確實有外出或是回廠的行為呢
如果只是偶爾發生未刷卡/忘刷卡的行為,一般主管應該不會太在意,大部分都口頭提醒或是警告,但如果發生屬於頻繁,這種異常行為本來就會被檢討並且查證
1 您關心出勤管理認定和主管心證對員工的影響。
2 首先,如果員工已經獲得主管同意並通過公出申請,但忘記刷公出卡,通常行政或人事主管不應該僅憑未刷卡紀錄視員工為曠職。畢竟公出已經得到批准。
3 主管應該以事實為依據,不應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心證認定員工肯定屢屢無刷卡紀錄。進行懲處應該建立在確實的資訊和正當的程序之上。
4 如果存在出勤管理爭議,建議員工和主管應開放和坦誠地溝通,解釋情況,以達成共識或尋求公平解決方式。
5 重要的是建立透明的出勤政策和程序,以確保公平對待所有員工,並明確規定出勤記錄的相關事宜。公出已經得到批准,未刷公出卡,非曠職,屬行政疏失。
6 祝福您在工作中順利解決這個問題,並保持公平和公正的工作環境,讓每位員工都感到受到尊重和欣賞。
您好:
1、公出前,忘記刷卡,回來後依照公司規定的時間內申請補刷卡,不能算為曠職;但如果你沒有在公司規定的時間內申請補刷卡,行政或人事主管可依據未有刷卡紀錄而視該員工為曠職(我現在公司是兩天內要申請補刷卡,沒有申請就是曠職,不算薪資;前公司是,結算薪資前有申請補刷卡就可以,要不然就是不計算薪資)
2、心證認定該員工肯定屢屢無刷卡紀錄,而逕行予以懲處?
我是不懂你說的心證認定情境?但是如果你有很多次無刷卡紀錄或者沒有申請補刷卡,那被懲處也是正常的(公司應該有出缺勤管理辦法,你可以跟人事了解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