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我應該要默默吞下嗎?
1目前還在工作中
2家族事業,日前老闆(法律上公司負責人)與自家兒子(實質管理公司的頭)鬧翻。某一天兒子宣布公司要收起來了一定會付員工資遣費(因為兒子不接公司了加上老闆把公司虧損經營不善怪罪兒子)公開宣佈讓員工趕緊找新工作。過了兩天出現一個經營顧問,又說要代替老闆接下管理公司的任務,要公司由虧轉盈。(說真的在宣布資遣之後,我已經在找工作而且還有面試)
3現在這位顧問說要把公司人力縮編,挑選他要的人續任,不要的人一律資遣。
4最後問題來了!原po被挑中為續任名單,但原po的職位自始至終就是辦公室行政人員,當初進公司也是應徵行政人員。現在這位顧問以他把其他人資遣掉為由,要我行政兼著去學做生產線,薪水必須維持不變,顧問說我若是不願意就當作是自願離職,沒有資遣費的問題⋯⋯,他會再重新應徵人員!
我想請問問我從行政要兼著跳到產能部做,我應該的?
我應該要默默吞下自願離職羅!?
在這種情況下,重要的是權衡您的職業目標、個人舒適度和公司的未來前景。以下是幾個建議:
評估您對新角色的適應能力和興趣:考慮您是否對生產線的工作有興趣,以及您是否有能力和願意學習這一新領域。如果這個新角色與您的職業目標和技能不符,那麼接受這個工作可能不是最好的選擇。
瞭解您的權益:在決定是否接受新的工作範圍之前,了解您作為員工的權益。例如,如果公司強迫您接受一個完全不同的職位,您可能有權要求一定的條件,如薪資調整或其他補償。
探索其他就業機會:您提到已經在尋找其他工作並進行面試。考慮您對目前公司的不確定性,繼續尋找其他工作可能是一個明智的選擇。這樣,您可以在有更好的選擇時做出決定。
尋求專業意見:在做出任何決定之前,可以考慮尋求法律或職業諮詢的意見。專業人士可以提供有關您的情況的具體建議,幫助您做出更明智的決定。
最後,請記住,您的職業選擇應該符合您的個人目標和舒適度。無論您的選擇是什麼,重要的是保持對自己決定的信心,並為自己的職業未來做出最好的安排。祝您一切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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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這都是公司內部問題,你無法干涉決定
2.公司有職務調動的主張,但這一篇我想你可以看看,以確保自身權益
https://www.google.com/amp/s/blog.104.com.tw/transferring-an-employee-principles-and-legality/amp/
1 顧問說要把公司人力縮編,挑選他要的人續任,不要的人一律資遣。顧問以他把其他人資遣掉為由,要我行政兼著去學做生產線,若是不願意就當作是自願離職。
2 勞基法勞工調動工作5原則,調動後工作為勞工體能及技術可勝任,行政轉製造明顯不符原則。
3 違反調動工作5原則即屬「違法調動」。公司違法調動。
4 當公司違法調動,勞工固然沒有接受之義務,而可拒絕雇主調動命令並繼續在原職務工作,或依勞基法第 14 條第1項第 6 款終止勞動契約並請求資遣費。
5 蒐集相關資訊,請求資遣費。
6 應該要默默吞下自願離職,當然不。顧問是來違法,減少公司必要支出。
7 祝福您,新職、資遣需拿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