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1-25歲

沒照公司內部規定被罰錢,請問是否違法?

Q1:想詢問「燒壞店裡商品」,被要補償差額,合不合法?
讚焊接客人商品時,不小心火侯過度了,燒壞了客人的黃金戒指,被要求要補償損失的差額,類似於用員購價把壞掉的戒指買下,請問這合法嗎?

Q2:想詢問「沒寫心靈小卡」的罰款合不合法?
沒寫給老闆的心靈小卡會被罰了100元,心靈小卡類似小作文,講這個月做了甚麼、感悟、心情、店裡發生了甚麼事等等,每月結束前統一丟進一個小箱子給老闆查閱,罰則分類在『三-2』,還可能影響全勤。

Q3:以及其他條款是否合法?

以下是員工獎懲的條文
三、有下列事蹟之一者,得予告誡一次,扣100元:
 1.失信於客人者。
 『2.上班時間每日規定工作未依規定完成者。』
 3.違反主管之告誡經勸導仍不聽從者。
 4.在賣場嬉戲喧嘩吵鬧者。
 5.未依排班輪值表之規定任意接客人者。
 6.吃飯沒打卡者。
 7.※承以上6項,三次視同喪失全勤。
 8.外場的鏡子不能照。
 9.帳面錯誤之差額至當月月新扣抵。

二、有下列事蹟之一者,得予扣分一次,扣50元:
   1.用餐時間超過60分鐘者。
   2.給客戶保障證書未填寫清楚者。
   3.接送客戶未落實接送客規定者。
   4.上班時間不依規定穿著制服者。
   5.在取出與放入商品掉落地上者。
   6.帳面錯誤、客戶資料卡未填寫清楚、發票開錯者。
   7.上下班沒打卡者。
   8.每日應收商品於當日未收進金庫者,商品以單件計算(扣分一次),所有值班人員全部扣分。
   9.銷售過程中未自我介紹及結束時未遞名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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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3

您好
如果你是修車的 ,本來人家車子煞車好好的 ,反而被你修壞了 ,你覺得需要賠償嗎? ,但如果是公司直接把修壞的煞車總共15000元 ,在未與你協調和告知下 ,直接就在你薪資裡扣 ,那就不行 ,因為是不能扣薪資的 ,但如果有先把薪資給你 ,但經過協調確實是你的問題 ,你再從薪資拿15000元出來賠償 ,那就可以 ,不能用任何名目去扣薪資(制服費 /制服洗滌費 /遲到公積金 /先預扣下個月全勤獎金 /業績未達標自願罰款...) ,不管用什麼名目就是不可以的 ,像在營造業 ,也是會有不能現在場抽菸吃檳榔 /不能喝酒精性飲料 /不能未戴安全帽就進場施工 /不能隨地大小便...,違反者拍照罰款 ,這是要罰款 ,但不是在薪水裡扣款 ,如果他不交可以嗎? ,可以 ,但也許他在這個案場他就是黑名單也沒辦法在進來做 ,也許他就會連累公司被業主記點 ,也許之後接的案子也會減少 ,但這些條款不是為了處罰勞工 ,如果不戴安全帽有可能發生工傷意外 ,如果吃檳榔或抽菸 ,這是現在有菸害防制法... ,至於你列的那些....,所謂的條款 ,如果是用扣款的(直接扣薪水) ,那當然不行 ,如果你不能接受 ,那就不要做 ,之前不是也有新聞說百貨公司的櫃姐 ,如果被發現坐在那就要被罰款多少錢嗎?(所以就要站整天) ,一家公司的獲利 ,如果要建立在ㄠ勞工 ,或是情嘞(你不配合就是不合群 ,就是你的問題) ,如果變成要這樣的話 ,那這家公司會有多好的福利 ,前景會有多好 ,那也是很可議的 ,如果公司違法 ,建議把相關文件 /對話 /資料 ,收集齊全去檢舉 ,畢竟你自己的權益也不要受損 ,以上希望有回答到你的問題 ,也希望你能不吝給予肯定 ,祝福你.

2人拍手・

對於您提出的問題,根據台灣的相關法律,以下給予初步的意見及建議:

Q1: 燒壞客人商品的補償問題,若屬於工作中因疏失造成的損害,員工有可能需要負起相應的賠償責任。但補償的數額或方式須根據勞動契約或公司規定,且不得超過實際損失,還應符合《勞動基準法》的相關規定。建議由勞雇雙方協議補償方式,並可尋求法律專業人士的意見來確保符合法律規範。

Q2: 關於「沒寫心靈小卡」的罰款問題,根據《勞動基準法》,僱主不得無故扣減員工薪資。若「心靈小卡」不屬於工作職責範疇,則對此進行罰款可能不符合法律規定。若勞工認為該條款違法,可向勞工局或相關機關反映情況。

Q3: 對於其他條款合法性的問題,任何形式的罰款或扣薪都必須基於勞動法律的規定和勞動合約,且不能損害勞工的基本權益。在沒有明確違法行為或疏忽造成實際損失的情況下,單純因違反公司內部規定而扣減工資是有法律風險的。

建議詳細檢視公司的勞動合約和員工手冊,並尋求法律專業人士的建議,以獲得更具體和準確的法律意見。如有疑慮,也可聯繫當地勞工權益保護機構進行諮詢。記得,合理的規範應該旨在提升工作效率和維護工作紀律,而非作為無理懲罰員工的手段。
 https://laws.mol.gov.tw/FLAW/FLAWDAT0201.aspx?id=FL014930

1 提問者因為工作中失誤被罰錢,想知道這樣的罰款是否合法。
2 根據《勞基法》,雇主無權要求員工賠償工作中的失誤損失,尤其是涉及商品損壞。
3 強制要求員工寫心靈小卡,並以不寫為由罰款,這種做法違法且不合理。
4 其他涉及罰款的條款,如吃飯沒打卡、工作未完成等,都可能違反《勞基法》。
5 《勞基法》規定,扣薪只能因為曠職、缺勤等原因,且需合理合法。
6 建議向勞工局或相關法律單位求助,確認公司是否違反法律,保護自身權益。貴公司有獎勵條例嗎,怎麼都是處罰。
7 祝福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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