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2023/8/25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1-25歲

公司要求上班前打掃,否則記點解雇

在傳產公司上班,老闆要求在上班前15分鐘需打掃環境且不計入加班時數,並設立整潔標準及懲處,如記警告、屢勸不改即依公司獎懲處理法解雇

1.請問是合法合理的要求嗎?
2.若因未達整潔標準而記點扣薪解雇等,是否有法律依據可維護自身權益?
3.因此被解雇是否有資遣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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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8

在您有本事之前,再合理的事都可以是毛病。
在您有本事之後,再不合理的事都可以通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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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關於上班前打掃事件曾有不少案例。
符合資遣費的規定,網路也有很多。建議都可先google查閱。

1.請問是合法合理的要求嗎?>>>可輸入關鍵字"公司要求上班前打掃"

2.若因未達整潔標準而記點扣薪解雇等,是否有法律依據可維護自身權益?
>>>因為A狀況是否違法,牽涉法律相關建議可撥打1999各縣市政府服務電話詢問,對方無法回覆,會幫你轉勞工局等相關單位詢問。

這涉及到法規跟個人與公司的勞動協議,且還有前提第1點。

3.因此被解雇是否有資遣費?>>>可輸入關鍵字"資遣費"

希望以上資訊有幫助到你,祝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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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依照您提供的資訊判斷:

如果「上班前15分鐘」是公司規定的打掃時間,那就是延長工作時間,沒有給加班費,違法。
第1點已經違法了,如果要在還沒有發生懲處前保障自己的權益,那只有離職或向貴公司所在地方勞工主管機關申訴,看看申訴過後老闆願不願意改(這裡我已經先排除內部員工申訴管道的有效性,畢竟您有提到這是老闆自己發布的規定了)。
如果已經發生懲處後要保障自己的權益,只有做勞資爭議處理或上法院(這裡一樣先排除內部申訴)。
懲戒解僱是沒有資遣費的,但懲戒解僱有非常嚴格的法律限制,您這個狀況有構成違法解僱的爭議,如果真的發生還是要做勞資爭議處理或上法院解決。
如果您對於這樣的規範覺得很不合理,建議您不要戀棧這份工作,去尋求更符合您價值觀的工作機會;不要等到真有懲處事件發生才處理。

祝您工作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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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只要沒有勞基法第12條的(開除)事項,基本上雇主只能用資遣(11條)事由讓人離開。(嚴格來說,11條也不是雇主可以隨心所欲可用)。

公司的獎懲規定要能站得住腳,通常要寫在工作規則且經主管機構核備。實務上,勞工局不太會同意核備法定事項以外之開除、資遣的規定...所以,您的幾個問題是不太需要擔心的。

只不過...提醒您有必要為這種事搞到怒目相對、甚至要公司資遣嗎?在自己和別人都一樣乾淨的環境上班,也不錯不是嗎?若哪天有位不愛衛生,座位老引來米奇、小強的同事坐您旁邊....?您也許覺會得這是德政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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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對公司要求上班前打掃及相關處罰條款的疑問。這樣的要求通常是合法的,但需注意細節和合理性。若公司記點扣薪解雇,法律可保障您的權益,但情境影響結果。
2 若因此被解雇,資遣費根據法律可能需要支付。應與公司協商,如違法或不合理,您可以訴諸勞動監察或法院。
3 若因未達整潔標準而記點扣薪解雇等,是否有法律依據可維護自身權益?
根據勞動基準法,雇主有權要求員工維持工作場所整潔,但要求必須合理,且處罰也應符合法律規定。若公司的記點扣薪解雇或處罰方式被認為違反法律或不合理,您可以向勞動監察機關投訴,並在需要時尋求法律協助。
4 因此被解雇是否有資遣費?
根據勞動基準法,若您因公司解雇而符合資遣費的資格,您應該有資格領取資遣費。然而,是否有資格領取資遣費取決於您在公司工作的時間以及其他相關條件。請確認您是否符合資遣費的資格,並與公司溝通或諮詢專業律師以確保自身權益。
5 祝福您處理此事順利,維護自身權益,找到最佳解決方案。
最後,我祝福您能夠順利處理這個情況,保護自己的權益,並找到解決問題的最佳方式。無論面對什麼情況,都希望您能獲得公平對待,維護自己的權益。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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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你說的情形已經是違法 ,你有提供勞務 ,屬於公司可支配的時間 ,則需要支付工資 ,就像有些主管會要求部屬提早到公司先開晨會 ,有些會叫你先刷下班再回來繼續工作 ,也有遲到1分鐘扣10元(累計繳回福利金)...,會有很多狀況 ,這你自己要知道自己的權益,
如果解雇 ,也是要有解雇的條件 ,不是老闆不高興叫你明天不用來就不用來 ,或是主管叫你做到月底就是只做到月底... ,資遣和解僱都是雇主終止勞動契約的一種手段 ,但哪裡不同呢? 按照台灣"勞基法"規定 ,要進行資遣和解僱員工時都必要的法定程序 .也就是說雇主必須先符合相對應的法規才能合法開除你 ,因無論是"解僱"或"資遣" ,勞工必須被清楚交代被開除的原因是否合理. 且資遣(或解僱)後續也有應盡的義務和流程 ,當雇主沒有按照法規走 ,也就是違法解僱(或資遣)時 ,勞工就能向當地勞工局申訴. 以上希望有回答到你的問題 ,祝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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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代表您的老闆很在乎環境衛生,是好事;反之,是否因為員工不會主動照顧環境衛生,所以老闆才會訂定這項內規。
2.您在公司上班期間,從未做過私人行為(抽菸、打電話、上網、劃手機、聊天……)超過15分鐘?即使超過公司亦無扣薪?
3.老闆負責公司營運與員工的生計,看的是全面,您只在乎個人這15分鐘的利益,這是兩者之間不同的思維角度。
4.何不提升自己的實力與思維,讓老闆同意您9點才進公司,那您在乎的這些15分鐘、打掃環境、不計加班等等因素,就不會是個問題了,是嗎?
以上簡扼看法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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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不清楚所有事情的全貌,所以較難判斷
但就我個人而言,每人對於整潔要求標準不一,我希望我辦公環境是乾淨整潔的,所以就算有打掃阿姨我也是會將我周圍的環境整理乾淨成我喜歡的程度
如果公司沒有請打掃阿姨,那就得自己整理,這樣才能讓自己有舒適的環境辦公

2.資遣是需要符合勞基法第 11 條 如下才能進行資遣,你所敘述內容並未符合資遣資格,如公司無故資遣,可向公司所在地的勞工局檢舉
一、歇業或轉讓時。
二、虧損或業務緊縮時。
三、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
四、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
五、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

3.如因11條任一點而資遣,公司都須支付資遣費的唷

以上 希望有幫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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