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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7/18 15:09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職災申請被公司駁回】

目前職務為銀行出納,因工作中受傷而病假。
兩年半前(111/9/2)手腕因工作中搬運重物拉扯而受傷,當下就醫被診斷為拉傷,後續多次就醫依然為拉傷,今年(114)初劇痛難耐換間醫院,當時才確診為骨折,所以繼續積極治療,並且追溯前面的就醫紀錄做成報告。

醫生告知,因為初期誤診導致延誤就醫,手腕骨嚴重缺血壞死並萎縮,估計得進行腕關節融合手術,等於手腕幾乎失去活動功能,但可以試試看用PRP治療,看看能不能救回來,但不排除手術失敗效果不佳,到時候依然要進行腕關節融合手術。

公司的回應是事件過久已無直接證據可表明是在工作中受傷,所有的證據都只有我單方面提供就醫證明和報告書,他們難以認定並不予核章,將我遞送的申請書以及資料全部退還給我。

並且在初次提出要申請職災時公司那邊的說詞是,如果我不走職災流程,現在就復工,對我的各方面都不會有太大的影響,獎金也不會折扣太多,如果之後要治療的話依然可以走病假的流程。這就是用我本來就應得的權益來利誘我。

但如果我選擇走職災流程,那麼我要整理資料,提出證據,主管需要寫報告,同事可能會被約談,會在多方面造成其他人的困擾,到最後職災身分公司那邊不核可,變成白忙一場。這是用道德綁架來威逼我。

問題是我現在的狀態就已經不能工作,連日常生活都受到了影響,一隻手幾乎半殘了,完全就是認為我要錢而已,想方設法讓我不要送職災申請。

繼續和公司人事部周旋
直接撕破臉通報勞工局
責任在診所對診所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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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8

親愛的朋友您真的辛苦了!

可體會您這三年頻繁疼痛的苦楚,也非常心疼您。
我自己也曾經因為跌下樓梯,中間各種治療 南北大小醫院都看找不出病因,七個月後照MRI才發現是骨折,之後才開刀。

在你開始焦慮或感到壓力之前,先提醒一件事:
你不是來「討錢」的,而是走一個「合法申請、保障健康與生活」的制度程序。這是非常合理的行為。
對於資方而言,他們會覺得現在你突然的舉動只是要錢。
但對於資方而言,他有勞保 團保 等保險,其實在財務上他可以轉嫁出去,只是在行政程序上真的比較麻煩。

你現在可以先穩住心態與說法
你對公司可以這樣說:
「我不是來要公司賠償,這是政府(勞保局)或保險公司出的補償。」
「我只希望公司協助蓋章或提供工作說明,幫我完成醫療補件程序。」
「這不會造成公司麻煩,只是希望生活有保障、能安心持續治療。」

對方比較容易理解,降低防備。
也可以發一封 [補充說明書],用中立的立場,發正式電郵給人資,表示自己的訴求(未來可以當作證據) 為何現在才申請(例如症狀惡化/醫師診斷建議等)

現在最重要的是醫生診斷書 + 整理歷年醫療紀錄(從111年起),有醫生願意開的診斷書是能寫到這個[工作]字眼。
「不排除與長期重複性動作(如搬重物)相關,建議工作調整觀察」
「病人主訴症狀與其工作型態可能相關,建議申請職業病評估」
📌關鍵字:「不排除可能」、「建議申請」、「工作型態/職務內容」
這些都是醫師日常會使用的用語,不會踩紅線。

總之您的狀況,是可以請政府協助的,切記不要自願離職!也可以先請假找政府資源。
對人資與相關單位盡量態度良好,但堅持。
資方會需要來開調解會。通常政府機關立場都是偏保障勞工的。

祝您 順利,早日康復!

1.勞保局職災專線 ☎ 02-2396-1266(按5) 教你如何申請、流程怎麼走
2.地方勞工局 ☎ 1999 若公司不願配合,這裡可協助調解
3.職安署職災資源網 https://www.mol.gov.tw/1607/28162/28472/28486/28502/29211/

Dài老師
如果您覺得有幫助,請給我一個[拍手],[肯定],或[追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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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雜的事情請用簡單的方式處理,僅提供以下建議供參:
1.生活中很多事情都需要妥協,職場中很多事情都是靠條件交換,這個現實邏輯能接受嗎?如能接收的話,試著接受公司的條件,進而再與公司做協商,達成您最大利益(您的心會舒坦一些)。
2.反之,如果為了堅持權益或者只為了嚥不下這口氣的話,請備妥所有資料逕向勞工局申請調解,但不論最後結論為何(是否如您所願),您必須要能承擔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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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職災申請期限?--工保險條例規定 ,領取保險給付的請求權必須在 5 年內提出 ,否則會失效. 而因職業傷病住院或診療無法工作者 ,自不能工作第 4 日起可領取職業傷病給付.
2.職災是自己申請嗎?--勞工職災申請需填寫相關申請書 ,並經雇主單位蓋章確認. 若公司已歇業或無法蓋章 ,則可說明原因後自行申請給付. 符合法規者 ,得主動提出申請.
3.傷病給付多久內要申請?--請領傷病給付的權利 ,從可請領日起算 ,5年內未提出申請即失效.
普通傷病或職業傷病導致無法工作、薪資中斷 ,且正在治療中 ,可自不能工作第4天起申請給付;
你的部分可分成2個區塊 .公司未申報職災的部分 ,要向勞工局檢舉 ,請領職災公司不幫你蓋章的部分 ,可詢問勞保局詢問解決方式 .當然 ,你自己的相關資料要準備 ,人事時地物 .相關證據 ,甚至證人 ,或當天在場的人 .大家不能都只用說的 .或只聽單方面的敘述 ,不過的確時間已經有一段了 .你怎麼會到現在才在提 ,因為你文中也未提起 ,還有就是 ,因為你當時(下)就有就醫 ,是否有誤診(當時以為沒那麼嚴重)或當時你未積極治療導致後續變得更嚴重(現在必須開刀) ,這就不是這邊說的算 ,反正你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最後 ,因為你還在工作 ,如你要爭取相關權益 ,一定會有衝突 ,和公司的關係一定是緊張的 ,不管最後成功或失敗 ,我想你應該也待不下去了 ,公司只要每年考績/獎金都讓你看的到領不到 ,晉升也無望 ,我想你自己也是會有認知是吧(其實也不用情嘞) ,畢竟公司也要管理 ,大家都會看(大家不傻) ,萬一大家群起效之 ,那公司光是處理就處理不完了 ,我沒有預設立場 ,只是把事實說給你參考 ,以上希望有回答到你的問題 ,也希望你能不吝給予"拍手"或"肯定"或"關注" ,祝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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