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2022/8/8
-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是否要提前告知想離職
本人目前是約聘員工,因為還是希望作偏行政事務的工作,因此目前預訂想在9月底作滿一年工作後提離職,目前有開放履歷找新工作,想找到工作後在離職,若沒有找到或許會延後離職時間,但今天接獲主管通知9月要轉正要趕快跑流程,因此猶豫是否要向主管告知想離職的狀況,希望老師、前輩們能提供一點建議。
回答 4 則
提離職的日期, 按照勞基法就可以了
未滿 3 個月 : 0 天,不用預告滿 3 個月未滿 1 年 : 10 天滿 1 年但未滿 3 年 : 20 天滿 3 年以上 : 30 天
現在這時間點, 在公司內就該做什麼, 要跑流程也要配合處理.
若真有找到另外合意的工作, 依勞基法的規範提出離職即可.
若沒找到其他工作, 續留轉正也是一個不錯的選項.
您好,
現在告知要離職,那萬一找不到工作怎麼辦?所以建議要騎驢找馬,先轉正,等找到工作後,按照公司的預告天數,告訴公司離職就可以了,加油?!
您好,
此時您不用事先告知主管想要離職,未來的事很難說,也許您找工作會花一些時間,離職了可能有空窗期,不如順其自然,配合9月要轉正的流程,說不定轉正之後您認為環境工作都很熟悉,就繼續留下來。
另一方面,您也不要放棄其他更好的機會,雙管齊下,對您自己也較有保障。
以上意見提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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