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向原公司提離職說法以及新公司到職問題
各位104前輩您好,我目前是在一間傳產公司當業務助理,至今做1年多,近日拿到另一間較大公司的OFFER,有以下一些問題向請教><
1.想跟目前公司提離職,但目前公司對我也不錯,我不想讓它們知道我要去別家應徵(未來如果有機會還想再回來原公司),請問應該用甚麼說法較為合適呢? (可以不要老實說要去別間公司了嗎…)
2.請問我新公司的OFFER是前天拿到的,該公司人資希望我盡快給它到 職日的時間,(我預計二月初才要向原公司提出離職的事 因為我預計三月初到新公司任職 但我不確定新公司能不能接受三月初才到職.... 所以還不確定甚麼時候可以到職) ,請問若這樣的狀況,我這幾天該怎麼向新公司人資回復呢? 另外我又怕如果我等到二月初提完離職再回復新公司人資到職日的話,這個OFFER就無效了….請問這幾天該怎麼回復較好呢 還是等到2月初提完離職再回復呢?
3.請問如果是以上的狀況,我該在甚麼時間點向原公司提出離職的打算呢?我又該在甚麼時間點回覆新公司人資給我的OFFER呢?
4.請問因為我在目前公司的表現,我的主管一直覺得我不夠好,但新公司人資說一定會打電話到舊公司照會問我狀況,請問這樣的話新公司就會知道我在舊公司的表現不好,那這樣該怎麼辦呢?
5.請問新公司要求我要提供離職證明,勞保明細,是一定要提供給新公司的嗎?(請問可以都不要提供嗎因為是隱私)
6.請問若我提離職後 原公司主管不讓我二月底前完全離開公司的話,該怎麼辦呢?
現在要對原公司的主管,新公司人資,新公司主管 應對 我不知道對每個人該怎麼說較好,才能將離職做到最圓滿 希望能聽到各位前輩的建議
感謝了!!
您好,
雖然不是很清楚為什麼之後還會想回原公司上班,還有多久之後,還有到時候原公司還會有缺嗎等等的,這都會和您要怎麼跟老闆娘說有關,前面我有提到很多人的理由,請您想一下什麼是適合您自己之後要回來比較是合理的説法。
至於拿到offer 還叫人不用去上班的案例少之又少,有可能之後發現和應徵時不同或不實的狀況,要確實了解真正的原因才能判斷新公司是否是誠正信實的公司,也才能決定要不要去就職。
1. 目前是在一間傳產公司當業務助理,至今做1年多,近日拿到另一間較大公司的OFFER,有以下一些問題向請教。
2. 由於您已拿到offer,表示可至新公司報到,所以1/13(三)向主管提出書面離職,進行必要職務交接。辭職書的理由是個人家庭因素需要離職處理,原因再口頭向主管說明。
3. 辭職書上面會記載正式離職日期,比如說1/15日離職,那當您確認離職日期,就可回覆新公司人資1/18到職。
4. 離職證明,勞保明細,是一定要提供給新公司的,離開公司前記得申請。已取得offer就盡速完成轉職,到新公司努力工作。
5. 祝福您。
您好,
1. 依我的經驗和觀察,有90%的人不會讓原公司的人知道要去哪家新公司,大部分是不希望造成變數,理由千奇百怪,如身體不好要休息一陣子,想休息考公職,要搬家等等的,事後我發現都不是。
2. 什麼時候到職要先問新公司,最晚可以接受到什麼時候,一個月左右是業界的潛規則,但要儘量以新公司為考量,才不會讓新公司為難,終究馬上要工作在一起,給個好印象和好的開始。
3. 各公司人事間互相詢問也是正常的事,除非有很不愉快的相處,即然拿到offer 表示已經過關了,否則不會給offer,而且表現好壞有時候也是個人很主觀的認定,不必太擔心。
4. 提供離職証明,勞保明細是正常的,一般公司離職原公司都會給,其實人事都查得到,沒有隱私的問題。
5. 不給二月底離職只是假設,通常主管會同意在一個月左右,有個一兩個星期伸縮也難免(新舊公司都一樣),就要靠互相溝通,量解,原主管都會認為您心不在原公司了,大部分都會放人,他好有空缺再找人替補。
6. 很重要的一點就是要做好溝通的事,好來好散,另外平常就要有好的表現,業界很小,互相都打聽得到,給人好印象,他日好相見,您的觀念我完全讃同。
祝轉職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