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老闆把加班費包裝成津貼如何處理
飲料店已經離職了
準備跟老闆開調解委員會
我的主張是
中午休息一小時都要待命工作要算工時
老闆有提供一個80元自主性津貼
(※說是餐費,其實要我們有客人時起來,而且也精巧算過,119×1.34×05.=80,大概就是半鐘頭的加班費)
我的問題在於如果我主張那是工時加班費160
老闆可不可以用那津貼80去抵消另一半80
(160-80=80)
這樣他幾乎用半小時的錢就買我一小時
簡而言之:津貼可以抵加班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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