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31-35歲
想問資遣相關問題,請前輩給予我建議
請問想離職,但想用被資遣的方式離職。
是什麼時候,人資&用人單位主管會看到 該員是被資遣的呢?
1. 找人才時 2.面試時 3. 錄取後拿到前公司資料
另外想請問,如果資遣後想出國留學,中間的資遣補助要怎麼領呢?
1. 真人去領款 2. 匯款到帳
任何救濟制度的設計是為了保障不得已發生狀況時,避免短期內對生活或生存造成衝擊;同樣的,非自願性離職的給付,也是基於良善的立意而設計的;若公司確實因故資遣你,除了給您應給的資遣費之外,發給您"非自願性離職證明",那麼您就符合申請補助條件,同時接受勞工局的就也輔導措施。
至於人資或用人單位會不會知道? 其實並不是重點,一般求職者若處於待業狀態,又非應屆畢業生時。或許真的在意的用人單位在面試時就會主動了解狀況了;但如果順利取得入職的機會,當你在工作上表現符合預期或者傑出,其實也無須擔心這些狀況;相反的,當您在入職後的工作態度與績效落差很大時,那麼就算當初資遣並非是您個人工作表現的因素,但也會被做相關的聯想。
或許,多用一些心力找到下一份適合自己的崗位,好好地在新的職務上發光發熱貢獻自己的良能,對你對家人對公司與對社會,或許才是更面積極的努力方向。加油!!
你好:
若是希望以非自願離職方式拿補助金,請先了解怎麼樣才能領到。
這篇內文中提到:失業給付是每月認定的,所以第一次申請成功後,往後每個月也還需要回到就業服務處「再認定」,提供 2 次以上的求職紀錄,不論是求職網、親友介紹的工作都可以,目的是要證明你有求職但失敗,才可以繼續請領失業給付。
>>>>也就是申請後必須證明你找不到工作,例如有求職投遞履歷紀錄,但企業認為不合適回絕或面試後未錄取,才會給付補助金。且"往後每個月也還需要回到就業服務處「再認定」"。內文還有其他相關資訊,或可向機構確認細節。
雖然這是政府的補助措施,但會需要提供相關證明與程序,不能說是容易請領。因此,很多人還是傾向積極找到工作。
https://www.cakeresume.com/resources/involuntary-seperation-layoff-and-severance-pay?locale=zh-TW
不清楚為何希望以此方式離職?不過,要查找網路上非自願離職的相關文章與資訊很多,建議多蒐集資料再決定吧。畢竟不是每家企業或管理職會想隨便資遣員工。
希望以上資訊有幫助到你,祝福你。
您好:
1、請問想離職,但想用被資遣的方式離職。
這個不是你問的問題,但是怪怪的,因為資遣不是員工選擇想或不想的,是公司要有法律規定的事由,需要通報勞工局,需要付資遣費,年資夠還有預告工資要支付!不大明白,你的想用被資遣的方式離職是甚麼狀況?
2、是什麼時候,人資&用人單位主管會看到 該員是被資遣的呢?
1) 找人才時 2.面試時 3. 錄取後拿到前公司資料
找工作時,你不說,沒有人會知道你是被資遣,但如果新公司去舊公司做徵信,有可能就會知道
2)另外想請問,如果資遣後想出國留學,中間的資遣補助要怎麼領呢?
1. 真人去領款 2. 匯款到帳
以下狀況會停止發給失業給付:
每個月未親自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再認定,或於辦理失業再認定時,未提供至少2次以上的求職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