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31-35歲
國外出差到一半提離職,公司不願付回國機票錢,該怎麼做?
強者我朋友,在國外出差的期間,因為跟主管在獎金與客戶分配的議題上有爭執,所以就跟公司提出離職。
他的主管也是效率,當天就回報給公司了,然後在他們回國以前,公司就批准了,也不用交接,直接給他一張離職單,簽完名就可以下課了。
然後也因為不是公司員工了,所以公司就說不打算給付回程的機票錢。所幸機票是一開始就訂好的,所以還有讓他一起回來。
但是回來後公司說會從他的薪資上扣除機票的費用。
想問碰到這整情況,要怎麼辦呢?
該怎麼處理比較好,因為情況真的很尷尬,不知道要怎麼找資料去跟公司溝通。
您好
所以你是路見不平 ,替你朋友問的? 所以你不是當事人? 你朋友和他主管的爭執及提離職的情境及離職單是怎麼簽的 ,你都在場見證? 還是你也是轉述而已?
如果在離職單上你朋友他簽的很快樂 ,離職單上的離職日期就是當天 ,那隔天你朋友當然就不是這家公司的員工了 ,為何還要要求這家你已經離開的公司幫你支付費用呢? 又不是公司要求你離職的 ,如果導遊帶團出國10幾天 ,結果導遊自己在國外離職了 ,所以公司還要繼續支付這離職的導遊10幾天在國外的一切消費(費用)? 這真的是很有爭議的 ,所以文件都一定要看清楚再簽 ,不要亂簽 ,建議你可以先看公司的相關規定有無訂定 ,在看勞動契約裡面已沒有寫到 ,也可以跟公司協調看看 ,又或是請還在職的人幫你朋友檢附相關單據申請看看(之前我曾經有離職後 ,我當月的油資補助 ,我把單據寄給還在職同事 ,請同事幫我申請 ,費用匯到我戶頭) ,這就要看個人的手腕了 ,所以就算要離職 ,也是一門很重要的功課 ,在怎麼樣不爽 /不高興 /不願意 ,也要好好做END ,就算做不成朋友 ,但也不要變成仇人 ,大家好聚好散 ,順順的離開就好 ,以上希望有回答到你的問題 ,也希望你能不吝給予肯定 ,祝福你.
根據你的描述,目前情況是,你的朋友在出差期間提出離職,公司同意並批准,但不提供回程機票費用,並且表示會從薪資中扣除。
以下是一些建議,希望可以幫助你的朋友處理這個情況:
**先了解公司內部規定。**你的朋友可以向公司HR詢問,公司是否有規定出差人員離職後不提供回程機票費用。如果有,可以要求公司提供相關規定的文件。
**向公司說明情況。**你的朋友可以向公司說明,他是在出差期間提出離職,並且已經簽署離職單,因此公司應該繼續提供回程機票費用。
**向勞動局申訴。**如果公司仍不願意提供回程機票費用,你的朋友可以向勞動局申訴。勞動局將會介入調查,並要求公司依法辦理。
以下是具體的聯絡方式:
勞動部勞資關係司:02-2393-6789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點我查詢
希望這些建議可以幫助你的朋友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