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3/7 10:3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1-25歲

面試填寫資料表 個資同意書

您好,因最近面試常遇到要填寫個人資料表的問題,內容有身分證字號、身高、體重、親屬關係(教育、工作、電話)、身體狀況(曾罹患疾病,簡述病因)等個人隱私資料,並要簽屬各資授權同意書,下面是同意書內容,想請各位專業人士協助判斷是否有個資安全疑慮,感謝。

個資授權聲明同意書:
一、 本人聲明本表上述所填寫之各項內容均為屬實,如有虛構或不實等情事本人願依勞基法第12條第一項接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之處分。
二、 本人同意授權並允許○○○○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關企業(下稱○○○○集團)依照個人資料處理法(下稱個資法)蒐集、處理、利用本人相關個資且對本人進行職前工作經歷及其他依法進行之人事相關調查,並於聘僱期間作為人事管理、組織調整、與營運有關之使用。
三、 本人清楚依「個資法」可向○○○○集團為個人資料查詢、請求閱覽、補充或更正或請求交付複製本。並同意雖可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刪除,但於聘僱關係存續期間,或聘僱關係終止後,○○○○集團因執行職務或業務所必須者,本人無權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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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8

您好:
1、企業提供的個資同意書,是不會讓求職者有時間及進行更改的
2、你可以選擇簽與不簽
3、求職者簽屬的任何文件,若違法法令也是無效的
4、請自行斟酌
祝福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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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邀請我回答問題。遺憾的是這題我沒把握。提供以下資訊請參考:為提供民眾即時與完善的服務,「台灣就業通」設置0800-777-888免付費就業服務專線,提供專人電話諮詢服務,無論是就業、訓練、檢定、創業及身心障礙就業等問題,皆可透過電話、網路、傳真、線上客服信箱,迅速的取得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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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第三點應該有疑慮
可參考個資法,第三條說明

當事人就其個人資料依本法規定行使之下列權利,不得預先拋棄或以特約限制之:
一、查詢或請求閱覽。
二、請求製給複製本。
三、請求補充或更正。
四、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五、請求刪除。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I0050021

可以找公司先確認,並提供法條,補充說明此項有違法議題

以上提供給你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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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二所出現公司名稱,是您去應徵的公司嗎?如果是的話,建議修改掉,以OO公司代替。三的部分,聘僱關係終止後,當事人是有權要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刪除的。以上供您參考,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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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提問者詢問了最近面試常見的個人資料表填寫問題,包括身分證字號、身高、體重、親屬聯絡方式等隱私資料,並附上一份個資授權同意書,詢問是否存在個資安全疑慮。
2 提問者在面試中遇到的填寫個人資料表的情況十分常見。這些表格通常收集了一些基本的個人資訊,以及親屬的聯絡方式,這些資訊是用於人事管理及聘用程序。
3 提問者所提及的個資授權聲明同意書內容看似標準且合法,其中第一點要求填寫者確保所提供的資料真實,並且了解不實提供資料可能導致勞動契約終止。
4 第二點則是徵得填表者同意,允許相關公司依照個資法蒐集、處理、利用個人相關資訊,並用於職前調查及其他人事管理相關用途。
5 至於第三點,強調填表者有權利向公司查詢、閱覽、更正個人資料,同時也認知到在聘僱期間以及終止後,公司可能需要保留相關資訊。公司查尋聯徵,並保留相關資訊,有侵權個資疑慮。
6 綜觀整份同意書,雖然確保了填表者的權益,但應注意自己提供的資料真實性,以及公司可能需要保留相關資訊的情況。若有任何疑問,可尋求專業意見或向公司進一步詢問。
7 祝福您,希望您順利通過面試,並在未來的工作中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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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簡單回答。

個資告知聲明你在加入各種網站會員以及報名、參加抽獎活動的時候可能看過100次,但是在求職的時候看到通常都會比較仔細注意。

你可以點選104會員規約最前半來作為參考。
 https://accounts.104.com.tw/terms

觀察你所提供的文字,該同意書內容係依照個資法第8條第一項規定向求職者進行告知,惟告知的方式與平常我們看到的範本稍微不同,所以可能讓發問者有些疑慮,可以詢問公司並要求說明,或者拒絕提供認為與求職無關的個人資料。

最後,看起來您所求職公司為財務管理相關企業,對於求職者的資料及背景審核會相對審慎,但相關個人資料收集是否超過求職範圍,則要看所應徵職缺是否需要該相關資料,沒有一定的對或錯。

以上簡單說明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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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關於求職或是任職時,需要人員同意該份個資蒐集及同意,主要是員工資料運在公司的各個人事資料的需要等等。

但您此份個資授權聲明同意書,
很明顯有兩點大問題,其實不合個資蒐集法令規範! 建議不要簽署!

1.對本人進行職前工作經歷及其他依法進行之人事相關調查=>此部分人員是可以不同意的。
2.於聘僱關係存續期間,或聘僱關係終止後,○○○○集團因執行職務或業務所必須者,本人無權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刪除。=>這個很明顯違法喔!人員是可以要求請停止蒐集、處理及利用!而且是一定可以要求刪除的。

與其他回答者一樣,個資法第三條 可以參考一下!

祝您求職一切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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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第一點是比較沒有問題的,根據勞基法第12條第一項就有說明。
第二、第三點,根據個資法第五條 說明【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或利用,應尊重當事人之權益,依誠實及信用方法為之,不得逾越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並應與蒐集之目的具有正當合理之關聯。】這要請公司修正一下了。

以上說明,供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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