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41-45歲
工作一年多非自願離職被說不適任 年紀大會不會不好找工作
1.學歷二專 目前任職ui設計
2.目前面臨要自己離職或是被資遣,擔心被資遣會不好找工作,但又擔心自請離職會無法申請政府失業補助導致經濟陷困境,就公司說法是「你資遣會有記錄,日後難找」,但但爬了很多文章都說公司在騙人,跟本沒影響,所以一直舉棋不定
再者 因為非自願離職書上會寫不適任,那這樣面試公司不就知道了,這部分也有跟公司詢問過,一定會寫不適任,這對找下一份工作會影響很大嗎
因為新工作到職時不都要交上離職證明,還是有其他書面資料可以代替呢
補充
不適任原因:被要求做應徵該職缺時沒說到的技能,此技能我沒點到
hi 您好,我是Terry
看起來您現在面臨的是以下選擇:
短期的生活需求 vs 長期的工作尋找
以公司立場來說,會有這個選擇是因為費用節省考量,除了二選一以外,我們公司實務上有兩點建議給您參考:
1: 走自願離職,先前有同事離職時,允諾給他部份費用(小於資遣費),而且會在推薦人員上寫下主管名字,幫助他盡快找到工作、或是直接幫他介紹工作。這需要一點談判,也是在自願離職這條路中能多爭取的部份,雖然短期生活需求沒有失業補助來的多,但可彌補您擔心長期工作的記錄問題。
2: 走非自願離職,確保領取失業補助的權利,如果走這條路,就不要考慮前公司會怎麼評價您,因為那個是很不可控的。這條路要多爭取的就是只能與公司的關係,減少後續Reference check時的不良評價。
不管走哪條路,保持關係永遠是最好的策略,不一定是二選一,永遠有第三條路。一個是多爭取一點實質收入、一個是多爭取一點名望,在硬性條件下多爭取對自己有利的部份。
給您作參考!
自願離職您是拿不到資遣費和失業補助。一般來說不管是不是自願離職,離職證明單上不會寫離職原因,只會寫上在職的日期。
您目前的情況,因為年紀的關係,都不是很好找工作,建議還是要拿到資遣費和失業補助為首要。
您好,
人找事事找人,就是被寫不適任,你是對這個公司的人事物不適任,但對新的公司不一定不適任啊,新的公司要看的是你的專長,你的潛力,你的能力等等,所以不用太擔心這個問題,還是實際實在的東西比較重要,以上意見供參考,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