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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2023/9/6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已經離職了。之前在公司處理的文件出了問題,是交接後發現

待業中
1.已經於該公司離職且交接完成,但是事件是在最近告知我的,離職前有收一筆款項,也有確實放入袋中,告知處理人員,但是最近收到前同事說公司沒有收到這一筆款項,處理人員說她處理的單跟袋子裡面的金額核對沒有問題,等於目前公司沒有收到這筆款項,而繳款當事人也清楚記得有繳,本人也深刻印象有收並且放入袋中,但現在處理人員說她沒有印象我交接跟她,監視器時間過了也查不到當天情形,在場也沒人能證明我放進去,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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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6

依您形容是處理人員交接問題,已離職不用過多耽心。
如果是前公司要追究也必須要有證據證明您没交接,所以不用耽心太多,看起來是前公司現況釐不清又扯到離職人員。
安心上現在的班,不用太在意。

1人拍手
2人肯定

您好
感謝您的提問,這件事情確實是比較尷尬,正常來講在交接的時候,特別是在離職的交接清單,會加目前手頭交接給其他人的任務具體的描述清楚,特別是像錢這樣的事情。 所以目前的關鍵就是 ,當初交接的時候你有沒有將這些資料寫在交接清單。若文件當時真的沒有保存下來,也可以盡量去回想一下當時發生的時間跟地點,目前看來大概也只能先這麼溝通了,以上是我的建議希望對你有幫助。

這狀況,屬於你本身在交接上有失誤(雖然公司側有人有失誤,但你也有)。
交接點收的簽單收據,原則上你自己要留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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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上面有寫所有業務財務都已交接清點完成,對方蓋章,對方要認帳。
至於客戶繳款時,繳給誰誰收的,客戶端應有記錄與收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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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金、款項點收原則上要即時記錄,如果「內部帳上沒記錄」但客戶方單據證明是交給你的,那你要證明你有交給下一手,而不是你收了錢故意不入帳,人帶著錢跑了(實務上有時間差與帳簿控管問題,傳統的兩人監視與管錢不管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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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不扯交接沒有人離職,原則上日常現金、票據的交遞本身也需要每日當時的雙方簽領,本來就不是靠口頭講 「我有交給你了」「沒有啊?你沒拿給我喔?」 這樣靠記憶管理的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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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你現在該怎麼辦?說實話,你已經離職了也不能回去調閱調查什麼東西,能作的就如果離職交接單你本來就有留影本的話,先找出來然後多備份幾份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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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 B2B 商業往來,通常用匯款或是禁止背書轉讓的開給公司抬頭的支票。如果是零售店頭現金的話,那麼就是連每日店頭現金的管理交接,也都有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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