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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2020/6/2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46-50歲

短期約聘缺列入履歷中嗎

這兩年間,只有兩個職務暫代的短期約聘職位,因為都各4-6個月,請問該將兩個工作都列入履歷中呢?還是有更好的履歷呈現方式建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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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3

您好!這個問題帶出很不錯的思考喔~可以從您想應徵哪方面的職務出發,如果這兩份短期約聘相關性高,我覺得可以列入。或是在自傳中多點具體的敘述呈現,讓人看了一目了然。另外,也可以說明短期約聘的原因或沒有續約的原因,以避免被主觀的猜測或認定,加油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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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如上述回答,若與應徵職務有相關的短期經歷仍可在履歷表中列出,但在該經歷中可摘要重點工作&成果(若能量化呈現更佳)。

關於履歷表要怎麼寫? 有個觀點跟你分享, 履歷表的目的並不是為了讓HR更了解你, 而是透過履歷表去說服HR你是一個適合且能勝任這個工作的人選. 你目前工作經驗尚少所以建議可以寫入. 寫的內容承如江錦樺協理的建議,要摘要重點工作內容及成果(最好能量化). 這樣的履歷表會更有說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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