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離職理由怎麼說比較好?
各位晚上好: )
目前剛從一間寫程式的公司(北部)離職,
對前公司講的離職理由是想家了,希望找家附近(中部)的程式職缺!
但此理由只是給前公司一個比較不會追問的藉口,
我目前依舊是想以北部職缺為主,
想請問如果我是以前公司需要頻繁值班(晚上及假日)為由(真實理由),
在人資及面試官耳裡聽起來會不會不太好,
覺得我不太能配合職務上工作的增加?
或者可以如何做修飾讓對方聽起來覺得還可以接受呢?
p.s.有些應徵的公司沒有值班的需要
回答 4 則
哈囉你好,
以我的經驗,值班的確是比較不一樣的工作型態,據實以報是沒問題的,如果自己真的無法接受這樣的工作模式,就老實告訴對方,多互相了解也比較不會浪費時間。而說法的話其實就可以直接說不適應值班的工作型態,因為這本來就跟正常時段的工作比較不一樣,所以不用太擔心唷,祝福你~
2人拍手・
1人肯定
您好,
我建議還是據實以報,但是要補充說明如果偶爾加班,還是能配合,這樣對方就會考慮長期加班不適合你,但是你還是有意願偶爾配合加班,通常人事都會了解這樣的說法,但是重點還是要回來談專業的能力,以上供參考,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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