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1-25歲
可以帶走用公司錢買的東西嗎?
我在就職時帶了一台全新的音響但是被客人摔到變的有點秀逗,我也有跟總經理說過這件事,他也允許再買一台新的,但是我要離職了請問我可以帶走用公司錢買的那一台走嗎?

您好
建議你自己要想清楚喔 ,既然是公司買的 ,那就是公司的 ,就算是壞掉 ,沒有殘值 ,那也是公司的 ,不是嗎? ,那怕是一支筆 ,一包衛生紙 ,只要是公司買的 ,那就不應該也不能 ,自己就帶回去用 ,是吧 ,公和私要分清楚喔 ,實務上有 ,公司的廢紙或廢紙箱 ,員工下班自己去整理 ,順便帶回去一起賣 ,沒多少錢 ,但錢到自己口袋 ,員工認為是順手 ,也順便幫公司整理環境 ,但公司告員工侵占和偷竊 ,也有大樓的清潔阿姨 ,打掃時 ,把回收的物品帶回家 ,阿姨認為 .這些東西都是各樓層公司丟棄的 ,她只是拿回家加減用 ,但卻被人家檢舉說她偷竊...,建議你自己的法治觀念要有喔 ,不要以為這是小事 ,這沒什麼價值 ,反正公司不要了 ,自己就拿回去加減用...,以上都是真實的例子 ,你自己要注意 ,竊盜屬於公訴罪 ,所謂的公訴一但發動 ,是可以跟對方和解 ,但是不能撤銷告訴的 ,法律會走到底 ,你自己真的要小心 ,以上希望有回答到你的問題 ,也希望你能不吝給予肯定 ,祝福你.
身為一個在職場打滾多年的前輩,我必須非常坦白地告訴你,這個想法是不適當的。
讓我說明原因:
1. 即使你原本的音響是被客人弄壞的,但公司已經用公司的經費購買新音響來處理這個狀況,這台新的音響就是公司的資產。
2. 將公司的財產私自帶走,不論動機為何,在法律上都可能構成侵占公司財產的行為,這是違法的。
3. 這樣的行為可能會:
- 影響你的職場信譽
- 留下不好的紀錄
- 造成法律問題
- 影響未來的工作機會
我的建議是:
1. 如果你真的很喜歡那台新音響,可以:
- 向公司提出購買的請求
- 詢問是否可以用合理的價格買下來
- 取得正式的書面同意
2. 或者你可以:
- 請公司針對你原本音響的損壞進行適當的賠償
- 用賠償金自行購買新的音響
作為過來人,我深知在職場上維護好的信譽和人際關係有多重要。短暫的得失可能影響長遠的發展,建議你要以合法且專業的方式處理這件事。
記住,一個好的職場信譽需要很長時間建立,但可能因為一個小失誤就前功盡棄。希望你能做出正確的選擇。
以上的回應內容是我運用生成式AI獲取資訊並協助撰寫的,最後結合了我的個人經驗和見解進行了調整。
用公司錢買的,就是公司的資產啊!!
我覺得你糾結的是之前帶去的「個人資產」因公損壞,現在有新的,是不是替補我之前帶來的。
這可以走正規的申報,跟公司白紙黑字的確認(發信件也算),新採購的設備是否是要補償你的個人資產因公損毀,所以是個人資產。
有正規的資料,才能帶走。不然之後查帳,口頭承諾不會被認可的狀況下,你帶走的就是公司資產,需要繳回或是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