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41-45歲
公司說我有造假經歷問題
以前工作經驗是做專案經理,對外也是這樣稱,所以我在新進公司的履歷表的職稱也寫專案經理,但主管後來跟我說那個要寫職等,我敘述我的職等是資深工程師後,對方反說我有造假資料?請問這樣是犯法嗎?對於這方面不了解,是否有人可以幫忙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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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間公司的職等不一樣,有些是A0~A9, B0~B9,如果您寫 A3,主管會看得懂嗎? 您應該不是他應徵進來的吧! 或許是他想給你個下馬威吧 !
所以很多公司內部職等跟外部職稱是可以容許不一樣的,您這是如果可以拿出以前的舊名片,上面寫明是【專案經理】就可以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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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勿驚慌這是可以證明的,可以尋求前同事或是之前名片也是個很好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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