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第一份工作三個月離職,該寫在履歷上嗎?
您好,我是剛畢業不久的新鮮人,出社會後選擇一份QC相關工作,入職後覺得這份工作真的不是我想做的,不喜歡實驗室工作環境,因此決定早早離開便在三個月左右提出辭呈,如今又回到找尋新工作的壓力之下,想請問是否該把這三個月的工作經歷放在履歷上呢?目前想找的工作跟這份工作有很大的差異,但是產業是一樣的,希望能給我一點建議,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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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一個經驗給您,過去在面試的過程,有一個面試官分享他對工作的態度,
他認為工作是人生一件大事,需要很謹慎認真的評估與決定.
出社會每一個決策都非常的重要,要做出重要決策之前,需要再度確認,確認這個決策.
有句話不錯,分享給您.擇你所愛,愛你所擇.
年輕有本錢可以勇於嘗試,堅持自己的理想,擇你所愛,愛你所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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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一定要寫在履歷上,因為您剛畢業等於沒有實際的工作經驗,寫上去雖然要尋找的職務不一樣,但是至少產業一樣,您可以從這邊去發揮,表示你不是一張白紙,這樣一定對你找工作有幫助。
以上分享,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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