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2023/10/4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未填年齡範圍

提離職一定要依照勞基法嗎 如果堅持立刻走會怎樣嗎

年資一年多
因為前面的人提離職都沒有按照勞基法 提完馬上就走 到我提離職 老闆跟我說按照勞基法20天後才能走 但是同事知道我要離職之後 感覺態度都變了 我能要求老闆讓我一個禮拜內就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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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做滿3個月,離職不需預吿。
待3個月未滿1年,需要10天前預告。
工作滿1年、不到3年,需要在20天之前預告。
工作滿3年以上,就要於30天之前預告。

《勞動基準法》規定勞工欲辭職原則上應該提前通知雇主
 https://blog.104.com.tw/resignation-notice-law-interest-and-regulation/

 https://laws010.com/blog/labor-dispute/resign/resign-02

但是前同事有做滿一年嗎?如果有做滿一年的期限無預告離職,有疑慮問勞工局
不要打電話,電話只有十分鐘
建議買錄音筆,跟您老闆談話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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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問者您好:
1.是否依照勞基法規辦理離職程序,這個問題的根本在於老闆的權力,如您所說前者離職與您離職之差異即是如此。

2.老闆如果已有此指示,我建議儘量配合辦理,如若因爲上班氛圍影響工作情緒希望提早離開,可以先行將工作交接事項安排妥當順利完成之後,再行向老闆說明進度並提出提前之日期,但仍建議好聚好散為原則。

3.至於同事的態度不夠友善的情形,建議您調整自己的心態面對現實的變化,善盡您的工作職責範圍且以最大的耐心完成離職前的每一天工作,職場上的人際關係緣聚緣散隨緣自在但不必要留下任何對您不好的印象是上策。

以上分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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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老闆提出預告離職天數符合法令,殆無疑義!
前手提完馬上就走,如果雙方協商認可,自然可以優於規定~
因此,如您希望一個禮拜內就走,只要交接清楚,並徵求老闆同意,當然也就ok

通常職場就是這樣,知道要離職之後,同事態度都會變,這就是人之常情,當然,真心的『麻吉』,也會給予祝福,並繼續保持聯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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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可參考以下內容或再自行google相關案例參酌。

 https://vip.104.com.tw/preLogin/recruiterForum/post/59907

另外,雖然資料未顯示年齡,但職涯可能還有一段時間。建議:
1.前人是前人,他們實際離職理由可能不只一種,不見得是檯面上聽到的那樣。顧及好自己的離職做法比較重要,也是展現自己的處事態度。

2.要離職,同事態度一如往常,甚至慰留你覺得你離職很可惜或祝福你有更好的未來就說聲謝謝。

若是態度變了就平常心看待,因為不是就要離職,離職前再一次看清楚同事的態度也不錯啊,都要離職了不用太在意這些。有始有終,依離職程序好好辦妥,做好交接。

希望以上資訊有幫助到你,祝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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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天數是勞基法規定的參考天數,作用在保護彼此雙方,不一定要完全依照天數走完,重點是在離職人員有沒交接清楚,跟公司方面有沒結算清楚,當天提離職,當天走人也大有人在;至於你希望老闆在一周內放人,那最好還是要你親自跟老闆溝通清楚,表示你能在一周內把工作安排交接得宜,那樣應該也不會特別去刁難你才是,畢竟留一個人心不在的情況,多留幾天還是得多付幾天的薪水,浪費對方時間,也浪費公司的財務,那是個不聰明的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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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離職預告有法律規定,可是對員工沒有罰則,但不能因為沒有罰則就隨便應對!
想提早走是因為已經找好工作要去報到或有其他規劃嗎?
正解為勞資雙方協調,好聚好散,要不然以後,萬一未來下一家公司面試時被徵信,你的老闆肯定不會說你好話!好好處理,華麗轉身不要惹得一身怨氣及鬧翻,對你沒有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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