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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4/28 17:40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36-40歲

Offer沒有寫核定薪資

收到公司的錄取通知,但發現上面沒有寫明核定薪資,透過104系統詢問人資,人資表示請主管回電給我說明,雖然主管告知我的是我想要的薪資,但他一開頭說了一句「他們有時候會這樣」,又不好意思繼續追問為什麼沒有書面寫明,而且依然沒有要重發給我錄取通知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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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3

這是以Head hunter的角度為您建議,您當作參考就好。

先講結論:
⭐⭐⭐
『沒有書面薪資的 offer,風險很高,不要直接報到。』
(我的hunter職涯,有聽過非常多位優秀人選與我分享過往慘痛教訓及案例)

給你的參考:
1.口頭薪資=沒有保障:就算主管講了,未來報到或發薪資時仍可能被改口。
2.要求書面是合理權利:薪資、職稱、報到日,至少要在 offer 或勞動契約寫清楚。
3.「公司有時候會這樣」是警訊:代表流程不嚴謹,甚至有規避責任的可能。
4.用溫和方式再確認一次:用104或Email回覆:「為保障雙方認知一致,是否可提供含薪資之正式錄取通知或合約?」
5.未補件前不建議離職或報到:避免你先辭職卻拿不到原談好的條件。
6.觀察公司誠意:若對方持續不願書面化,建議直接放棄,這通常不只薪資問題。
7.保留對話紀錄:包含104訊息、通話紀錄備註,必要時自保。

🎉🎉
你現在卡的不是「不好意思」,而是風險控管。
敢開口確認,才是在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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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建議你,告知HR主管同意的薪資,請HR依據談訂的金額重新發一份通知(或補發)給你。我個人做法比較保守,在沒有收到沒有白紙黑子之前,不認為我已經錄取了。

我個人認為,職務內容、職位、薪資結構(至少本薪和津貼),應該是僱傭契約成立的必要之點。

因此必要的時候,你也可以跟HR表達:職位、薪資結構是僱傭契約成立的必要之點,必要之點意思表示一致,契約才會成立;而我們只是把必要之點的共識具體化成文字,是合理的要求吧?

怎麼表達可能要視你跟HR溝通的具體情況調整一下。

祝福你!

1人拍手

查看2則回覆

我覺得一定要口說錄音說出薪資,如不給,等於沒錄取,如果連基本口說都沒確認,這種去了,也不會尊重你,還不如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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