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2023/6/2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41-45歲

請問有前科,公司介意嗎?

招募時,求職者提問:我有前科,請問公司介意嗎?

我理解每間公司的用人策略不同,都有相關的聘僱規範與標準,
但這位求職者的詢問,讓我產生聯想與同理,他求職的路上因該碰到不少困難吧?

每個人都會犯錯,有些較為嚴重被判刑且留下紀錄;在少子化的趨勢下,現今的勞動市場較為匱乏,企業間是否可重新思考用人標準?建立友善職場、減少就業歧視。我開始自我反思,必要性、可執行性、潛在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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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6

您好,
首先, 我覺得您會這樣開始思考就已經種下良善的種子了!
的確像你所講的, 這每間公司或產業應該都會有不同的標準. 像是金融業, 在過去可是還要做過身家調查甚至登門拜訪過後才會錄用.... 但我也知道有些產業並不會在意這些.
所以這也沒有對錯, 有前科也不代表惡行重大, 也有分許多不同的情節事件, 而企業則有自己的預判風險想要預防, 這些都可以理解. 因此, 我認為這需要個案式的去做判斷. 畢竟台灣是屬於無罪推定論, 在你無法確定一個人有罪時不應該帶著有色眼光去做有罪認定, 在風險可控時多給迷途者一些微光, 相信對社會也會帶來一定的正向力量!
謝謝您!
蔡家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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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肯定

關鍵就是潛在風險,出事誰負責?只有負責的人才有權力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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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關於一位求職者詢問自己是否有前科對公司的影響。您對求職者的處境感到同理,並希望企業能夠重新思考用人標準,建立友善職場,減少就業歧視。
2 每間公司對於求職者的背景和紀錄有不同的考慮因素,包括是否有前科。有些公司可能會將前科視為不利因素,而有些公司則可能更加注重個人的能力和發展潛力。
3 當然,求職者有前科可能會對就業帶來一些挑戰,但這不代表他們無法找到適合的工作機會。有些公司可能願意給予求職者機會,進行面試並評估其整體適配度。
4 近年來,社會對於建立友善職場和減少就業歧視的呼聲不斷提高。企業也應該考慮到個人的成長和改變,給予他們重新開始的機會。
5 然而,企業在考慮聘僱求職者時,仍然需要平衡風險和利益。他們可能會根據工作性質、公司政策、法律法規等因素進行評估。
6 總體而言,每個人都應該有機會展示自己的能力和價值,無論是否有前科。同時,企業也可以考慮在招募過程中更加客觀地評估候選人,而非僅僅依據過去的背景紀錄。
7 祝福你,並希望社會能夠逐漸建立更加包容和友善的職場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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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 您好!

感謝指定回答的機會。同時也建議您可以參考線上前輩的分享,激盪您更多想法。
拜讀完您的敘述與訴求後,容我提供一些建議如下

我想,這可以區分為求職者與面試官兩個角度來思考
1.求職者
1.1 先確認 JD 需求與自身具備能力的吻合程度,若是大於預期,先恭喜您,至少有成功的機會超過競爭者。
1.2 自我察覺與分析,所謂前科原因與媒合工作彼此之間,有無未來工作上會牴觸之處,這個思考點要從嚴判定,若是,我想另謀媒合工作,會比較適當。
1.3 從法律的角度,若已付出相應代價且沒有"觀察期" 之法律要求,這個角度之下,我會建議不須特意交代。
2.面試官
2.1先確認公司的意圖與媒合意象,在面試的提問題目清單中,有無包含 : 有無前科。
2.2 公司是否鼓勵並包容"曾有前科紀錄者" 的接受與拒絕招募面試,這兩個選擇的對應做法。
2.3 若求職者並非"接受法律制裁中" (包含緩刑中),通過面談來達成彼此的溝通與共識,對於企業也是比較完整的作法。

以上淺見供您參考,祝福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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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其實要看每個公司的制度,基本上台灣是非常講求平權的,人生中經常有很多挫折和成就,有前科並不代表你沒有這種智慧跟勇氣去面對一個偉大的未來,只要你能夠展現你的特質,你的過去,是屬於你自己的,而你的未來是陪伴公司一起成長的!不要把這個當作人生的一個藉口,反而是一個努力向上的里程碑!把自信心拿回來!加油!

您好:
您的同理,可以理解,但要看老闆的想法,我在職場20多年,任職過的公司沒有一家公司願意任用有前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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