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在職中面試上新工作,離職時該提到嗎?
目前在任職的公司待了近一年的時間,其實老早就想換工作了,最近剛面試上了一份新工作,想問提離職時,應該據實以告,還是純粹說這份不適合等等的要離職,休息一陣子再找呢?
因為也是害怕在這段離職預告期間,會被百般刁難,實在不知該怎麼辦😖
回答 9 則
歡迎您的提問。
因為您在這個公司待的時間不算長(一年左右),跟主管和同事的革命情誼不長;我覺得據實以告是沒問題的。在離職預告期間公司還要依靠您把手上工作結案、或移交給其他同事,應該是公司方比較緊張您會不會擺爛或是攜帶機密回家,不至於刁難您的。
但如果您是高階主管則可能給公司方一點面子,不要直接戳破比較好,留個大家日後在業界好相見的餘地。
無論如何,在前公司留一個好口碑讓大家婉惜您的離開是更重要的。
希望有解答您的問題,祝您轉換跑道順心。
3人拍手・
2人肯定
您好,
首先您要確定收到面試公司的正式書面錄取通知,郵件也算,若是口頭通知都還會有變數。
提離職時,通常主管都會詢問原因,甚至慰留,您可以不用隱瞞主管自己已經找到工作了,這是很正常的過程,是可以被理解的。
在溝通的過程中,要誠心感謝公司和主管的培育,彼此祝福,保持理性和平。
以上意見提供參考。
過來人的經驗:
1. 拿到Offer,想清楚再提離職,不要三心兩意
2. 不接受慰留,既使老闆給您加薪30%
3. 千萬不要告訴任何人您下一家公司的名字(可以說雇主有交代保密,不然Offer取消)。
4. 提離職時切記:語氣緩和,態度堅持。留下書面證據(eMail, 簽呈都可以)
問題沒被解決嗎?邀請GIVER來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