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2021/11/4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提離職被拒絕還是想離職 提了離職被拒絕

目前所待的公司是進入職場的第二份工作,待了快兩個月,在第一個月時提了離職,但主管說了一些話,讓我想了想再繼續待看看再試一試,但目前到了第二個月還是沒有很喜歡這份工作,現在不知道是要撐到試用期再提離職還是盡早趕快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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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前所待的公司是進入職場的第二份工作,待了快兩個月,在第一個月時提了離職,但主管說了一些話,讓我想了想再繼續待看看再試一試,但目前到了第二個月還是沒有很喜歡這份工作,現在不知道是要撐到試用期再提離職還是盡早趕快再提?
2. 提了離職,只要篤定想離開,一個月後自然可以離開。
3. 第一份工作不喜歡離職, 第二份工作,不喜歡兩個月離職,那喜歡的第三份工作是什麼,這是第二份工作離開前要想清楚的。
4. 可能還需進一步想想,工作對您的意義,除了喜不喜歡,自己想要建立的專長,自己想要過什麼樣的生活。
5. 祝福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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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的不喜歡,當然是早點離開比較好,不過,您想好喜歡什麼工作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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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喜歡可以一邊找下一份工作, 找到了就可以走, 倒沒必要撐到試用期結束, 因為意義不太大, 但如果沒有特別痛苦的理由, 也不用在沒找到下一份工作就急著走, 但如果有造成心理負擔, 就辭吧, 因為這樣他們也可以早點開始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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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的十分肯定自己再待下去也不可能會喜歡或勝任這份工作,可以和主管再次懇談,給予公司重新找人的彈性時間,好聚好散。
但如同其他前輩所說,重點是離開現職後,下一份工作要做什麼才會重蹈覆轍,您想好了嗎?還有大約2個月就要過年了,可以利用這段期間好好深思,再重新出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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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只要符合勞基法,送出去就開始倒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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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的不喜歡或不適應,那當然選擇離開阿,否則勉強留下來,最後還是有很大的機率會離開

但在這過程可以先找工作,找到在離開會比較好,也可以在這段期間思考,避免下一份工作又有相同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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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如果確實對這個工作不喜歡,隨時都可以提出離職,這跟試用期滿不滿是沒有相關的,只是要辦好離職手續好來好散而已,而且離職上對勞基法來講,也不需要企業主答應就可以的。
現在比較要注意的就是為了避免辭以後待業的時間很長,最好是一面工作一面找工作,否則沒有工作壓力就會更大,以上供參考,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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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方便提供您想離開的原因嗎?或許您想離開的原因,是所有公司都會有的通病,可能您進入下間公司又是一樣的問題,又想離職。那這個循環就會一直持續。可以的話,跟Giver們分享吧,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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