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未填年齡範圍
新人提離職卻不能馬上走?
之前車禍受傷痛到無法搬貨而離職了
最近覺得傷勢穩定許多去應徵一家門市的收銀
入職第5天覺得患部開始劇痛,痛到站不穩
認真思考後向門市主管提了離職
只是主管說太突然了不給走,要給他們時間找人所以過完年才能走,離職申請書也要我壓過完年後的日期
當下拒絕不了只能答應
硬撐到這兩天覺得傷勢越來越嚴重,真的覺得自己撐不到過年後
加上近期家中有突發狀況臨時得請假處理,請假時也是說缺人上班而只給請幾小時,沒處理完又得趕回去上班,對公司更加失望透頂
想知道可否直接走人不管他們的缺人?另外我的離職書是壓過年後的日期如果貿然離職會不會對我有什麼影響?
您好
依公司規定提離職 ,拿離職單 ,確定最後工作日 ,跑流程簽核 ,現在什麼社會了 ,難道還要關門放狗(不讓你走) ,還是情緒勒索 ,不管有沒有人跟你交接 ,誰交接 ,或沒人交接 ,這些都不關你事 ,你依規定做就好 ,當然就不會有規定妳什麼時候才可以離職 ,或是要等下一個人進來才可以離職 ,不管什麼理由 ,這都是不合法的 ,你可以跟你主管說 ,你要錄音 ,請他再說一次因為沒人所以不准你離職 ,你說你要問問相關單位是否合法 ,你看他敢不敢說 ,都已經什麼時代了 ,你自己要保護你自己 ,怕的是有些東西(文件)叫你簽就簽 ,叫你壓什麼日期你就壓什麼日期 ,這都不對 ,你可以拒絕簽 ,舉例 ,你明明要1/26要離職 ,主管叫你日期壓在過年後離職 ,你自己也簽了 ,事後才又說不對 ,但是日期的確是你自己寫的 ,只要是自己寫的就有效益 ,如果你要提前 ,那你可以發郵件 /發LINE /寫紙條放在主管桌上都可以 ,這些你自己都要有證據(截圖 /拍照) ,如果主管都不回應 ,你也有證據可以提出 ,身體是自己的 ,不要硬撐造成身體的另一種傷害 ,如果是我 ,我會在跟主管溝通 ,也發郵件也發LINE也寫紙條告知主管自己的狀況 ,並提前告知自己要離職的日期 ,雖然離職單上的最後工作日也許是年後 ,但自己的身體狀況實在是不允許 ,所以最後工作日提前到哪個時候 ,同時發給主管和公司的人事單位 ,依規定做就好 ,如果沒回應 ,時間到前我會再發提醒(一樣要給人事單位) ,以上都要留證據 ,如果還是沒回應 ,那時間到你自己就離職不進公司 ,如果公司有其他動作的話 ,例如說你沒辦離職就提前離開所以開除你 /又或是說你交接不實造成公司損失...,那你自己就提的出證據 ,因為自己都有提前講 ,自己都有提前溝通 ,也有再提前提醒 ,是公司自己不處理(或是主管自己不處理) ,這樣你就可以保護你自己 ,而不是 ,有ㄚ ,我都有說 ,主管沒回應 ,但叫妳拿出證據你卻又都拿不出來 ,你覺得多保護自己會不會比較好 ,以上希望有回答到你的問題 ,也希望你能不吝給予肯定 ,祝福你.
Q:入職第5天,可否直接走人不管他們的缺人?
A:法律上可以,且不需預告期。
(一般不定期契約雇用時。指一般的無預設契約年數之全職錄用)
勞動基準法 第16條
(略)
一、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
(略)
第15條
(略)
不定期契約,勞工終止契約時,應準用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期間預告雇主。
(略)
並不需要「舉出健康或傷勢狀況證明」、也不需要雇主「核准」。
只需明確告知你的:辭職決定、與離職日期,就好。
沒有甚麼叫不能走的,上班時間打1999會幫您轉到勞工局,
主管機關會告訴您如何面對處理。
祝 心想事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