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2020/8/17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36-40歲

最近2、3個工作都未滿一年,該如何在履歷上說明

各位老師及先進您好,我今年35歲,換過7、8個工作,職涯期間長短有過2年多、1年多、3個月的工作都有,而且職務類別也大多不同,曾任電話客服人員、按摩師、鐘錶維修技師,近期2、3個工作都是客服人員,但皆因種種與當初面試洽談時無提到或後來新增的不合理工作內容而離職,例如:1、專案突然到期。2、試用期過後,說要提供個資給大陸。3、試用期快過時,開始增加另一間當初沒提到也沒說過公司的業務,而且許多單據都需簽字負責。所以近期的履歷都過短,擔心對整體履歷有很不好的觀感或誤會,應該怎麼處理或在哪邊備註說明較好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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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則上,一年以下的都拉掉,連著三個都是,那就留倒數兩個。簡言之,職場現實,你的遭遇、面試人不在意的,履歷跟面試都只是看你合不合那份缺,所以。把履歷化個妝必要的。

若有面試,對方順著時間線發現斷層,你就"簡單"實答原因。

再者,這種時間線的扣分是很牌面的,所以,就是用、你很適合這份職缺,補強,在自我推薦信裡,關鍵性的論述,職缺所述的內容,你斟酌對應舉證,你的本職學能都相當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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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經了解過您的問題後,有幾點建議如下請參閱。

1. 近期的履歷都過短
您需要先做好心理準備,一定會影響到公司對您的觀感,所以在履歷中可以簡單請處說明自己離職的原因,但要注意離職原因不要有猜測或攻擊前公司的描述(例如:因為他們要我簽名,我覺得可能會被賣掉),避免求職公司認為您是將問題歸給前公司,反而影響到對您的觀感。

2. 當初面試洽談時無提到或後來新增的不合理工作內容而離職
此部分需要提醒您的是,在工作中還是會有很高機會,被另外派工作的狀況,而且面試官可能也要試探的問您說,如果之後有分配其他工作給您,您會怎麼辦? 所以要事先想好合適的說法,避免讓面試官誤會您是會挑工作的人,那就不好了。

3. 因為您的工作行業很多元化,面試官可能也會擔心您的專業度,所以在履歷中還是要標示出您表現較好的事蹟或是擁有的專業能力,吸引面試官的住意,才能夠提高面試及錄取的機會。

以上幾點建議希望能夠解答您的問題,也祝您能夠順利找到想要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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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提供相關文章給您參考,祝福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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