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填公司未填職務未填年齡範圍

公司要求使用人臉辨識系統,依法可以拒絕嗎?

公司要求使用人臉辨識係統才可進入管制區,在此前,先要求員工簽署個資蒐集同意書,但有一項內容「本人同意公司蒐集包括但不限於人臉辨識與指紋」這項,我不同意蒐集人臉辨識跟指紋,可是卻沒有除此之外的同意書,請問 依法可以合理拒絕此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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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阿邱,很高興有機會回答您的問題。

有關法律問題,建議請求專業法律人士意見,在此僅提供個人看法。

依個資法可以不同意,但因為公司只有人臉辨識系統才能進入管制區,等於要嘛您就要求調到一個不用進入管制區的職務,要嘛您就要求公司提供您一個人臉辨識以外的進入方法。先姑且不論法理上公司是否需要提供其他進入方法,職場上您蠻可能因為配合度低而就此黑掉。

兼顧合法又合理的方式,應該是詳閱同意書有沒有告知您人臉辨識及指紋的「利用範圍」,因為依據個資法,個資的蒐集、處理、利用等必須有特定目的(以您的例子,就是門禁管制),且經當事人同意;換句話說,公司把您的人臉辨識跟指紋用在告知您的目的範圍以外的地方,就會違法。如果沒有寫清楚,就向公司詢問並請求補正後才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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