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31-35歲
[急]調職到裝配線或資遣?
原PO在傳產當國外業務助理,第一份工作
快要滿三個月試用期
這星期主管因為不滿我某些工作表現
找來人資和我一起三人面談
面談名義上是考核,但實際上早已預設立場,不斷從我自己回答的工作表現中挑毛病,最後以不適任定論,並且人資有錄音和打面談記錄。
人資給我兩個選項,
調到裝配線去組裝產品,等於跟外勞一起工作的裝配工人,但薪水還是國外業助的薪水不變,但試用期要重算三個月,以後看表現可以申請調回來業務,但無法保證。
第二是資遣或者自願離職。
星期一跟他們說決定。
我想請問前輩在這種情況下,如果調去當裝配工,合約要重簽嗎?那如果以後還是被資遣了,非自願離職單上會寫業助還是裝配工人?
第二個問題是,如果我跟他們說我選擇資遣,人資會不會以「我有先給你調職去裝配線這個選項,是你自己選擇要離職的,所以無法給你非自願離職單和資遣費」,我進而無法領到資遣費也無法憑非自願離職單向政府申請失業補助?我該怎麼回答才能保障我的權益?
目前我考量如果去當裝配工並以後離職的話,非自願離職單上寫我的職務是裝配工,那我寧可直接選資遣,因為當裝配工對找下一份工作時對一個高學歷又英文好的人來講很不利;反之,如果待在裝配線,並且以後離職單上的職務還是寫國外業助,我至少還可以在履歷上寫到有跟國外客戶往來的經驗,那我便可以在產線待幾個星期,並一邊找到其他工作後離職。
求前輩給保障我權益的建議。謝謝。
除上述兩個選擇外,我還有第三個想法,就是兩個都不選,跟主管說自己已將面談錄音提交給律師,商討未來可能提起確認僱傭關係存在訴訟的事宜,並反駁他們在面談時的刁難,跟主管爭取與其以後打訴訟,不如讓我做到三月多(至少有超過三個月試用期的工作經驗),然後會在下一個新人進來前自行離職。(我原本也就打算做到三月底)
您好,
如果是我個人,我會選擇自願離職,因為我看到高學歷而且英文好,這樣的條件找業助,甚至國外業務都不是難事,只是剛好遇人不淑而已。
選擇資遣的疑慮是未來找工作,怕有的職缺單位會直接自己想像,沒有讓你辯解的機會就直接刷掉,而且三個月沒有多少資遣費。
至於打官司是不值得的,倒不如把這些寶貴的時間花在找一個好一點的工作上,趕快忘掉了這一段讓人不愉快的際遇,加油💪!
您好,
您已經有要離職的打算了,是否也覺得這份工作不適合自己呢?
若是這樣的話,也何必糾結於非自願/自願離職的後續處理?
若已有離職打算,建議您就好聚好散
主管這樣大動作跟您談,就是怕您不走
要用調離現職來逼您走
若您本來就不想留,接下來就好好談判離職日期吧
好好把工作做好做滿,好好與主管溝通到底為何做不到老闆要的?
反正都要走了,多做少做也沒差
就多做一點吧,再偷學一點
對後續轉職也有幫助。
把眼光放在自己,聚焦於自己的工作能力及尋找下一個伯樂
是您現階段最重要的任務,祝福您。
1. 傳產當國外業務助理,第一份工作,快要滿三個月試用期,主管因為不滿我某些工作表現,找來人資和我一起三人面談,人資給我兩個選項,調到裝配線去組裝產品,資遣或者自願離職。
2. 走到主管、人資和我三人面談,就是待不下去了。
3. 調到裝配線去組裝產品,生產與業務兩條平行線,走業務走不到組裝線。
4. 保障權益的建議,就是自願離職。以職場40年經驗談。
5. 您的重點在下一步,業務助理、國外業務助理,傳產或科技業。
6. 爭取離職日滿三個月。
7. 今晚開始投遞履歷自傳。
8. 不滿某些工作表現,新職決不再犯。
9. 祝福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