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5/5 2:32
-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前公司承諾給予獎金,目前無從得知
去年莫名其妙被資遣,其中在談論中我有提到項目獎金,
我主張我任職期間付出勞力心思,希望能得到應有的回報,主管爽快同意且白紙黑字寫下並由公司律師看過沒問題雙方簽字蓋章,並且錄音以表示證明,但協議書上面沒有寫正確金額,因當時項目尚未結束,無法核算獎金,
目前不知道項目進度,再來公司如果假藉跟我說這個項目沒有利潤而我無法發給我獎金,我是不是就沒辦法爭取了?
您好:就算你仍然在職也不一定能拿到獎金更何況是已經離職了呢?尤其是你是被資遣的,公司也可以主張你沒有貢獻度不給予獎金,所以這件事看開點吧,有領到算撿到的,重要的是別糾結已過去的事情要放眼當下的工作及未來發展,努力向前邁進讓前公司後悔放棄了你,加油,祝福一切順心。
根據您的描述,您去年被資遣前曾與主管談判項目獎金,主管同意給付並簽署協議書。但協議書上並未記載獎金金額,因當時項目尚未結束,無法核算。目前您不知道項目進度,擔心公司以項目無利潤為由拒絕發放獎金。
以下針對您的情況提供一些建議:
1. 釐清協議書內容
首先,您需要釐清協議書的內容。協議書是否明確記載了獎金的計算方式?例如,是否以項目獲利比例為基準?如果協議書中明確記載了計算方式,那麼即使項目無利潤,您也應根據協議書規定獲得一定比例的獎金。
2. 調取相關證據
如果您保留了與主管談判的錄音,建議您將其作為證據。此外,您也可以嘗試調取其他相關證據,例如工作日誌、績效考核等,以證明您在項目期間付出的努力和貢獻。
3. 尋求法律協助
如果您認為公司拒絕發放獎金的行為屬於違約,可以考慮尋求法律協助。律師可以根據您的具體情況,分析協議書的內容和相關證據,並提出合適的法律意見。
以下是一些可能有助於您的資源:
勞動部: https://www.mol.gov.tw/
以下是一些額外的建議:
您可以嘗試與公司協商,達成雙方都能接受的解決方案。例如,您可以要求公司提供項目的相關資訊,以便您自行計算獎金。
如果您決定採取法律行動,建議您儘快蒐集相關證據,並尋求專業律師的協助。
希望以上資訊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