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1-25歲
剛出社會的新鮮人,遇到老闆高薪低報怎麼辦?
我剛出社會一年半
很順利的找到第一份工作
但每個月發薪時都是
轉帳最低薪資$26400,其餘給現金的方式
老闆發薪時會給我們簽一份薪資明細
上面有註明投保的級距是最低薪資
我每個月也都有簽名
以下有幾個問題想請問:
(1)我每個月都有在薪資單簽名,請問這樣老闆還算有違法嗎?
(2)老闆薪資單都是每個月簽完名就收回,我這裡從來沒有收過明細。這樣有違法嗎?
(3)薪水試用期(前3個月)是最低薪資,但試用期過確定是3萬元,可是是老闆口頭告知,這樣沒有直接的證據證明,我能檢舉嗎?
謝謝大家幫忙解答。
這些問題我有上網尋求解答,但都沒有一個明確的答案,希望各位能幫我解解惑。
真的非常感謝大家🙏
您好
我認為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標準,如果該公司的給薪方式是採用這種方式
建議您可以保留相關證據,收集和保留與您的薪資相關的所有證據,包括薪資單、銀行轉帳紀錄、簽名等。這些可以作為您的個人記錄,有助於處理後續的狀況。
也建議您對該份工作需要深思,可能有其他更好的公司值得您的付出與努力
祝福您職涯順利
1.高薪低報就是違法~您簽名只是表示您知道這件事,不表示您同意~
2.建議您下次簽完名拍個照留檔~
3.理論上,勞資雙方在薪資談妥後,應該是要簽薪資確認單~表示您確認這件事情;建議您和人資要求簽署薪資確認單~
4.要檢舉的話,您可以到勞保局的官網查詢您的投保薪資,
然後再看您的總薪資,應該落在那個級距,這樣應該可以檢舉了~
當然,您可以打去勞工局,問問這種情況該如何處理喲~
以上供您參考~
您好
高薪低報就是違法
這位雇主看起來也很明白。
但他就是要這樣做
投保級距差一點其實說穿了沒有多少錢
有時候,我覺得這是個人誠信的問題
跟著誠信有問題的老闆,
您覺得會有美好的未來嗎??
以上為我的想法,提供您參考